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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梁思成故居命运预示旧城的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8:39  新京报

  作者:姚远

  新京报的民调显示,绝大多数网友要求保留梁思成故居并恢复原貌,并加大文物普查力度,对全城的胡同四合院“应保尽保”。

  但北京文物部门认为“名人”概念难以界定,依据是“少宣传个人”之类的“文件”,但那是多年前反对“个人崇拜”的产物。今天,同梁思成一样,身兼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大师”之中,广州陈寅恪故居、昆明冯友兰故居、湖北李四光故居已在文保单位之列。甚至浙江慈溪计划将余秋雨老宅也列入文保单位,还引发过争议。那么,各地文物部门在名人故居认定上,是否存在着“双重标准”呢?

  《文物保护法》有明确规定,文物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梁思成在北总布胡同24号生活、工作期间,与营造学社的同仁一道,为中国文化遗产留下了极其珍贵的资料,因此,保护故居是依照《文物保护法》,彰显的是对文化的敬重。

  退一步说,即使故居的建筑面貌发生过改变,但一座四合院完全可能拥有明代的台基、清代的梁架、民国的装修,变化的痕迹恰恰反映出古城绵延不息的生命力。例如山东曲阜,有历代不断修缮扩建的“三孔”,即孔庙、孔林、孔府,是包括孔子及其后裔的宗庙,墓地和宅邸在内的庞大建筑群。要在此找到周代的建筑,无异于缘木求鱼,但又有谁敢说这不是“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的故里呢?

  梁思成先生就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大师。开发商不知道梁思成是谁,出于无知,尚可原谅。如果文物部门也认为梁思成算不得什么“名人”,故而其故居不能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话,那就令人费解了。

  若干年前曾有一桩公案,某历史文化名城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时,一位长官竟称,搞文物保护的同志要为子孙后代负责,我们总不能为今后的发展添钉子吧,所以,能不划定就不划定了。要不然,这不能动那不能拆,今后的发展怎么办?

  时过境迁,保护文化遗产已是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随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深入,北京文物部门是否应以此为契机,认真核查在职责范围内,各级文保单位和其他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有没有在“危改”项目中被拆除?在“旧房改造”中,文物部门有没有及时介入,将精美的四合院列入文保单位、历史建筑或挂牌院落,以防止不当修缮而造成破坏?

  梁思成故居的现状,真实的反映了北京城这几十年的变迁。面对古城已遭破坏的状况,更不该干脆“破罐破摔”,而应竭力整体保护,设法补救。现在故居尚存倒座儿,又有林徽因亲绘的平面图、照片和文字资料,理应在文物部门的支持下保留并恢复原貌。

  梁思成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同时,他又以博大的文化情怀,在二战中建议盟军保护京都、奈良,被日本人民誉为“古都的恩人”。1949年奈良法隆寺金堂不幸遭遇火灾,梁思成闻之落泪。庆幸的是,日本学者根据测绘、照片等翔实可靠的史料,一砖一瓦“复原”了金堂。这次科学缜密的恢复,既满足了民众精神、情感的需要,也没有妨碍法隆寺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同样,今天保护并恢复梁思成故居,也是我们这代中国人的精神需要。

  去年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从法律上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旧城整体保护”的原则也有四年多了。如果整体保护的原则不能落实,梁思成故居的命运将预示出北京的未来———即使不再出现大规模的“危改”,听任小规模的继续拆除,也不过是变“鲸吞”为“蚕食”罢了。那么,北京城的最后命运,将和上述法律规划的公信度一道,写进下一代中国人的历史教科书。

  □姚远(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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