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24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表示,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申请低保家庭资格必须填报家庭收入情况,然后再要去核查。(7月26日《齐鲁晚报》)
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此言论传达的信号直接而准确——中国终于有财产申报制了。但这一信息让人百味杂陈,因为此番财产申报的主体是低保家庭,而公众念兹在兹的申报主体则是官员。
当然,无需怀疑刘喜堂处长发表该言论的现实价值,因为从见诸媒体的诸多报道看,就像开着宝马申请经适房一样,一些家道殷实的富人采取奸巧手段骗保的行为时有发生,让人一次又一次痛感社会公正被戕害。低保家庭实行财产申报,无疑可以遏抑骗保现象发生。
但问题是,在官员财产申报制久久难以普遍性破冰并纵深铺开的现实语境中,让低保家庭申报财产,会不可避免地让人进行比较,从而生发不平之想。低保家庭不是不应该申报财产,但与低保家庭相比,官员似乎更应该申报财产,也更有着浓厚的民意期待——官员掌握着公权力,财产公开有利于公众监督,让官员用好权力、不敢腐败。从1988年全国人大开始起草财产申报的草案,到现在已逾20年,公众望眼欲穿,但一直难以遂愿。20多年官员财产申报制难以成形,而低保财产申报制在短期内就能实行,这说明什么?说明官员财产申报缺的不是技术难题,缺的只是决心。还会让人以为官民不平等,现有一些制度对官松对民紧。
在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问题上,公众有一万个理由支持这一制度,但公众更有一万零一条理由支持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施行。而且,可以预料的是,一旦官员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吃低保的家庭一定会大幅度减少。理由很简单,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定能遏抑腐败,督促官员用好权力,而这恰好可以使政治清明,保证国民收入提高,从而减少低保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