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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亿元奖励风波看基层人大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9:40  华商网-华商报

  7月22日,安徽霍邱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经当地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取消“6亿元巨奖民企”之举。据称,此项决议在7月10日的人大常委会讨论中获得全票通过。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投票代表对此事并不清楚。(7月26日《现代快报》)

  一个贫困县决定用6个亿来奖励一家民营企业,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闻所未闻,居然在当地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全票通过;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决定经媒体曝光,引起全国诸多负面评论,12天之后,又经过该县人大常委会开会通过,取消这个奖励决定!12天,两次人大常委会,结论居然截然不同,形同游戏,叫人说什么才好呢?

  这件事说怪也怪,说不怪也不怪。看看当地领导的“决心”——— “开弓没有回头箭”;看看人大常委的“无奈”———“县里决定的事情,肯定是板上钉钉了。”再看看霍邱县人大常委会31名常委的结构——— 公职人员、曾任公职人员占绝大多数,只有少量的企业界、教育卫生界代表。这样的人大常委会,想让他们不受干扰地审议政府决策都不容易,遑论否决政府决策?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别人的“英明决策”需要他们表态时,他们就鼓鼓掌;需要他们盖一个“章子”时,他们就爽快地掏出章子,毫不迟疑地盖上,让对方拿着 “程序合法”的文件满意而去。

  尴尬人难免遭遇尴尬事,这样的人大,要他们真正代表民意,监督政府行政,恐怕有点难。霍邱“6亿元奖励”风波再次昭示基层人大的困局。人大常委基本都是公职人员,虽然不能说他们完全不能代表人民,但毕竟有体制内的组织与纪律,当民意与体制规则相悖时,就有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可以说,一位身在其位、时时刻刻牢记官本位的人,是不可能成为合格的人大代表的。霍邱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大常委说:“作为这样一个领导拍板的事情,我想应当和县领导保持一致。而且,作为一个程序,也有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这话很能说明问题。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甚至我领导你、支配你时,希望人大真正独立行使权力,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对基层政府的决策进行审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许多人大“决议”其实是“被决议”。

  退一步说,即使赋予他们独立权,他们也未必能够比基层党委、政府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这就涉及到人大代表专业素养问题。一项决策的审议,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既有技术层面的,也有法律层面的,人大代表未必能够面面俱到。为了避免这种缺陷,人大需要专业委员会,也需要借助外脑 (如公共研究机构等),来帮助自己提高审议水平,保障决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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