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跃明
随着国土资源部悉数发布全国620个房地产项目中地价占房价之比的数据,这场纷纷扰扰持续数月的由任志强发起的“地价房价比”之争总算经由权威部门出面而一锤定音。只是,权威数据“水落石出”之后,相关的争论仍将绵延不息。
虽然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管理司系通过其“全国105个地价动态检测城市”抽样调查而得出结果,但620个房地产项目的数据一经公布就已经“定格”,失去其“动态检测”的本意,换一句话说,事实上这样的数据从发布之日起就已经失效。
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各利益集团、开发商、地方政府代言人、媒体、网络愤青等,必将在各自的工作中各取所需地引用其中的部分数据,以致于国土资源部的结论极有可能沦落为一种“正方”“反方”普遍适用、各色人等予取予求的“垃圾”结论。
本来,平均“地价房价比”,这个利益诉求色彩异常鲜明的话题,就是一个将动态研究简单化的白痴话题。“地价房价比”应该只对单个房地产项目负责,用以追究单个房地产项目的暴利归属,将其外延扩张,即属将水搅浑。比如,国土资源部此次发布的全国620个房地产项目地价占比的数据,居然将2006年以前出让的、协议出让的项目剔除,但是,市场上有大量这样项目还在热销,简单剔除了之如何让人信服?
在我看来,要公布“地价房价比”,不应煞费苦心选择项目样本,这样的工作也不该被视作一项研究,它应该被简单化,同时它也应该被常态化,比如,上海市每周应该公布热销楼盘(比如销售面积TOP10上榜楼盘)的“地价房价比”,全国各地、上海各区均应即时公布特定楼盘的“地价房价比”。
徐跃明(作者系本报地产新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