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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司法权“去行业化”应有明确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9:44  华商网-华商报

  “年年说,年年不见动静”的铁路公安转制工作终于有所动作了。日前,国家公务员局、铁道部在京联合召开铁路公安民警公务员过渡工作会议。同时有报道称,此次转制的似乎不仅仅是铁路公安,铁路检察院、铁路法院都列入了转制范围。

  铁路公检法是我国在建国初模仿苏联“老大哥”建制而设置的。随着铁路系统政企分离改革的完成,继续允许铁路部门保留独立的公检法,等于继续容忍国家公权力的“企业化生存”,与宪法强调的司法权独立性原则相去甚远。实际上,这些年民众对于铁路 “独立司法王国”的存在已经非常不满:举凡“餐车发票”、“火车晚点索赔”、“坐票站票同价不同质”等以铁路部门为对象的诉讼,大多以败诉告终。法学家对此多有批评,认为没有独立于铁路的司法,也就不会有独立于铁路利益的裁决。

  司法乃国之公器。司法权只能专属于国家,而不能让权于企业,这是法治时代的基本常识。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而结束司法分割、让司法权完全回归“国家化”,则是这种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央在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些文件中,也明确提出,“要改革现行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石油、农垦、矿山等部门、企业管理公检法的体制,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对铁路公检法进行改制,是司法权“去行业化”中最难啃的骨头,“涉及面广、数量多、人员多、改革复杂艰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就曾表示:管理体制不顺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但“非解决不可”的铁路公检法剥离,却行动迟缓。尽管2003年底铁道部就出台了“指导意见”,指定济南、兰州、上海三地的铁路局为改革试点,但多年过去了,总体而言,效果并不明显,老百姓对铁路司法为行业利益、企业利益“看家护院”的感觉仍然强烈。

  现在铁路公安民警公务员过渡已经“静悄悄起步”,我们当然要表示乐见其成的欢迎。有网民对铁路公安民警过渡为公务员的思路提出非议,或许有些“反应过度”。铁路公检法的转制,毕竟不是废黜,本质是要理顺隶属管理上的关系,有相对熟悉铁路公检法运作的人员进行“转制”,不失一个很现实的办法。我们总不能一刀切地让现有人员下岗、完全另起炉灶吧!

  应该被强调的是,基于此前多次改革热潮“突然而来,又默然而去”,很有必要从整体上对司法权回归“国家化”的安排索要一份时间表,既能方便舆论对于改革进程的监督,也能避免改革遭遇阻力悄然退缩。铁路公安划归地方只是铁路司法“国家化”改革的第一步,相比于铁路公安的转制,铁路法院与铁路检察院的转制工作更为复杂,至今仍有两种改革思路之争。而此次关于此方面的改革还只是舆论对于相关信息的揣测,并没有得到确切信息。根据此前的相关报道,“铁道部将在2010年完成全部改革后并入大交通部”——— 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如果仍然迟迟不见起步,铁道部带着“司法尾巴”并入,将矛盾推给未来,总是一种遗憾。

  一定意义上讲,“最难啃”的铁路司法转制是一个突破口,按照中央早前部署,林业公安、石油公安、农垦法院等带有行业性特征的公检法权力都必然要面临回归“国家化”的改革。这同样需要一份时间表。所以,从整体上对司法权的去企业化、去行业化做出部署,让公众看到司法彻底“国家化”的信心,已经成为人心所向,当务之急;在现实阻力面前静悄悄地踱小步,是对现实的妥协,也是缺乏改革勇气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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