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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国有不是垄断者手中的牌坊

  作者:朱达志

  7月28日,山西省统计局公布了该省的上半年经济数据:GDP增长为-4.4%。该省成为目前已知上半年经济数据的省(区、市)中,全国唯一一个GDP负增长的省份。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就此分析道:山西省目前正在调整产业结构,进行资源整合,煤炭企业的重组、关闭等是该省经济大幅下滑的重要原因。

  所谓资源整合,按第一财经日报的说法,原本是小煤矿复产高潮季节的7月,山西省孝义、宁武等地小煤矿却正在等待着它们的身份变迁:编入国有大矿的“队伍序列 ”。山西煤炭业正上演的“民消国长”有其宏观考虑,即“以培育现代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充分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

  从理论上说,培育现代大型企业,走集团经营和集约化经营之路,当然是一条正确路线。但“大企业”并非“国有企业”的代名词,“形成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也绝不意味着必须“国进民退”或“民消国长”。然而,山西省自2004年发起“煤炭产权改革”以来,其实际所为就是这样干的。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年来山西煤炭业的整合,基本上是循着三种模式在进行,即“宁武模式”、“河津模式”、“阳泉模式”。而这三种模式手段各异,结果却是殊途同归,即国营大煤矿兼并民间“小煤窑 ”。

  一个不得不提的背景是,山西省“煤炭产权改革”的最初动因,其实是为了遏制频频发生的矿难。但是5年过后人们发现,改革的走向,却不经意间变成了国有大矿和民间小矿之间的博弈。这不得不令我们反思,遏制矿难的根本之策究竟是什么。矿难不断的根本原因究竟是监管不力还是产权方面出了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中国的市场体系要形成良性发展之势,就必须让国资、民资、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平等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下相互竞争、优胜劣汰。而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形成规模优势、产生规模效益,并不是要民资出,国资进,形成垄断格局。何况,经验和事实告诉我们,所谓“国有”,在很多地方其实是地方政府小金库所有,甚至是地方权贵利益团体所有。前者只是“牌坊”,后者才是实质。

  面对质疑,山西省国资委却非常理直气壮:矿产资源本身就是国家所有,不存在垄断之说。不错,在中国,矿产资源确属国家所有。但谁告诉那些官员说,国家所有就一定要垄断经营?空气资源属于全世界人民,那么联合国是不是就有理由开办一家“球属企业”来对空气进行统一开发净化处理,然后向地球人有偿供应?我承认这个比喻有点蹩脚,但资源属性和资本配置、经营方式是不同的概念,风马牛不相及,却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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