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7月31日《新京报》)
在今年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从外地迁移到这个城市来工作的群体。那么,北京公租房设立的“户籍门槛”,是不是违背了公租房的政策初衷?公租房是该首先考虑相关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还是该首先考虑户籍?
7月28日《北京晚报》登载,市住建委副主任冀岩近期曾表示,公共租赁房面对的人群就是夹心层,其中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再往前看,6月20日北京电视台报道,北京外来人口年内可申请公租房。如果是相关部门临时动议外地人暂不享受这一政策,那是不是也该有公示过程?
在腾讯新闻“廉价公租房是否要对外地人开放”的调查中,11252投票者赞成开放,5354人反对开放,民意诉求由可略见一斑。 对北京来说,如果一下子全解决确有困难,也应通过公示向公众说清楚,并做详细测算,将向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的时间表一并公布。
□梁江涛(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