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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赤峰水污染原因不能笼统认作天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7:29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李琼

  内蒙古赤峰水污染事件多日来一直处于社会的高度关注中。据赤峰市卫生局8月3日提供的最新消息:截至8月2日17时,赤峰市新城区自来水受污染事件已致 4322人就医,治愈近4000人。《中国青年报》报道,目前,赤峰市监察局已组成调查组,将对此次事件进行责任认定。

  一个城市新区5.8万居民的自来水发生污染,致使4000多人染病,不能不说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相关责任的认定应当是政府必须给予公众的交待。任何一起公共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最根本的依据就是事故发生的原因。7月28日,据赤峰市建委发布消息称,赤峰市新城区水污染事件原因是由于7月23日新城区发生强降雨,大量雨污水淹没了九龙供水公司九号水源井,污染了饮用水。

  我们并非是要否认自然灾害的威力。但从一次强降雨到数万居民的自来水发生污染,其中的过程却不能不作细分和深究,否则政府保障公共安全上的作为空间就会大大缩小,这种无比脆弱的公共安全也只有让公众望天祈祷。

  深入分析此次赤峰市自来水污染的过程,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水源污染阶段,二是供水污染阶段。在水源污染阶段,气象部门已经证明,7月23日开始的强降雨,使赤峰市区24小时雨量达83.9毫米,是近40年来当地单站的第二大极值,但这样的雨量是否一定会导致水源污染,如何解释赤峰市其他区的自来水没有污染的事实,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回答。但在供水污染阶段,我们能够明显看到的事实是,24日上午九龙供水公司的检验人员就发现了水源井被淹没,但“公司并没有预料到会出什么问题”,发现自来水浑浊腥臭后,有市民曾于7月25日早晨给九龙供水公司打过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水质没问题,是用户的管道问题。从水源井被淹到市政府接到水污染报告,如果有水源和出产自来水的及时有效的监测,何至于污水向市民供应了近3天,引发数千人染病?由此可见,如果说在水源污染的阶段还有天灾的成分,那在供水污染的阶段,已经是十足的人祸。

  在如此缺乏安全保障的城市供水系统面前,公众自然很难接受一场强降雨就让数千人因水污染患病的结论。所幸的是,赤峰市新区的供水系统还只是偶遇了一场强降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自然污水造成的污染还没有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如果我们设想得严重一些,假如市民遭遇的是一场人为的破坏,甚至是一次直接以公共安全为目标的恐怖袭击呢?自来水供应是一个天然的垄断行业,每一个人都没有多余的选择,一旦水源被污染,从供水公司流向家里的水就会有健康乃至生命之虞,恐怕市民有怎样的担忧都不显得多余。

  赤峰的水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市民对城市供水安全的不信任,也因为九龙供水公司的民营企业身份引发了公众对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质疑。但供水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关键的问题在于,只要涉及公共品的生产,涉及公共安全的保障,企业各种严格的安全意识和措施都是必须的,都不能脱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的监管。一场强降雨和数千人因水污染患病之间多重屏障的倒塌,数万人10来天后还需消防车供水的现实,确实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归罪天灾之外深入反省,早做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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