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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跨国公司堕落 责在超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9:39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郭松民

  “好的跨国公司,坏的中国制度、文化”——— 这是我看了《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呈上升趋势》(8月3日 《中国青年报》)一文后留下的主要印象,这篇报道一方面揭露了 “最近几年在麦肯锡、朗迅、大摩、IBM等财富巨头身上发生的商业贿赂事件”,另一方面,又把跨国公司卷入商业贿赂事件的原因,归结为它们不得不向中国“本土化潜规则的妥协与屈从”。

  在我看来,在华跨国公司之所以大范围“堕落”,其基本原因,正在于我们长期以来对跨国公司所做的 “天使化假设”,以及依据这种假设所给予它们的过于优厚的条件和过于宽松的制度环境。自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以来,它们在中国就一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一类是广义的政策优惠,包括税费、市场准入、政策执行等;另一类则表现为违规成本很小。比如跨国公司在中国出现违法违规时,它们受到的制约和付出的成本很小,有时甚至可以向政府叫板、谈判,最终让自己的违法行为不受制裁。

  长期以来,中国的舆论、法律体系、政府部门、社会大众乃至最高决策层,都对跨国公司事实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习以为常。

  但从本性上看,跨国公司却绝不是天使,不择手段地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才是资本的本性。在资本全球化的今天,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其设在全球的生产销售网络,从事转移利润、逃避纳税、逃避东道国金融管制等手段,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因此,如果说中国真的要对某些在华跨国公司的堕落承担什么责任的话,那就是应该首先取消对它们的 “超国民待遇”,考虑到它们通常都实力强大,手段厉害,政府还应依法给予它们一些 “严苛”的条件,如此才能使民族企业能和它们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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