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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明:飙车事件再发 天堂灵魂何处安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2:59  中国江西网

  作者:刘逸明

  今年5月7日发生在杭州的飙车案曾震惊全国,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胡斌有期徒刑三年。不少人不仅对此结果大为不满,而且认为上庭受审者并非案发现场的胡斌本人,即使杭州的司法机关几度“辟谣”,胡斌替身疑云仍然难以消散。

  正在网络上对于此事的议论仍然是绵延不绝之际,不料,同样令人震惊的事情又发生了。8月4日晚上9点20分左右,在杭州莫干山路的浙江省广电集团门口,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划破夜空,令人不寒而栗。在一辆保时捷卡宴轿车的冲撞下,17岁女孩马芳芳惨叫一声,身体飞出20多米,鲜血洒在爱心斑马线上。经医院证实,该女孩被当场撞死。(8月5日《华商报》)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是妇孺皆知一句熟语,古时的苏杭当然是名不虚传,不仅仅文化底蕴深厚,而且两地风光宜人,更为令人叫绝的是,两地还以盛产美女而著称。今天的杭州依然能在经济和文化上走在中国城市的前列,而这里的富豪也比一般的城市多,所以,拥有豪华名车的“富二代”也显得尤为嚣张。

  据杭州的朋友透露,在杭州的闹市区,飙车的事情是家常便饭,有些路段一到晚上便迎来了疯狂的飙车族。即使附近的市民怨声载道,但交通管理部门却对此熟视无睹,飙车族也就肆无忌惮、愈演愈烈。最为让人愤怒的是,据称,很多飙车者身份特殊,即使屡屡违章,仍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所以,他们早已是有恃无恐。

  浙大毕业生谭卓在看完当时热映的电影《南京!南京!》之后,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循规蹈矩的他竟然会在过斑马线时一命呜呼。谭卓之死让人唏嘘和震惊,而撞死谭卓的胡斌则为万民痛骂,不少人巴不得他被处以极刑。虽然笔者无意给胡斌贴上富家子弟的标签,但无论如何,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都是难以令人忍受的。依照现存法律,胡斌理应受到严惩,而不仅仅是被判不痛不痒的三年刑期。

  胡斌被判三年的消息一经媒体报道,笔者便预计,类似的飙车案将会再度出现。果不其然,胡斌案一审判决后半个月不到,有着“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再一次发生了惨绝人寰的飙车事件,一个年仅17岁的安徽女孩的生命就这样嘎然而止。此类恶性事件的接连发生,我们在感受到飙车族对生命无比漠视的同时,更感觉到杭州的交通管理部门的失职,因为诸如胡斌这样的飙车狂人在撞死人之前超速行车就已是常态,而他们的驾驶执照却未被吊销。

  当初,杭州警方在对胡斌飙车案进行通报的时候,因为“欺实马”而广遭网民的诟病。有网友发现,杭州警方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公布的一个模拟动画更是严重违反了物理学原理(被撞飞的受害人在落地前,运动方向与双黄线成45度角,落地后,运动方向变成了与双黄线平行,中途未受外力作用,运动方向会出现如此拐弯情节,明显违反了惯性定律)。正是杭州警方这个严重违反物理学原理的模拟动画,才引出了谭卓被撞死仅仅是因为胡斌的车超速的正确“舆论导向”。胡斌飙车案从一开始到最后,都摆脱不了“欺实马”阴影。

  谭卓死后,浙大校友曾打出“但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的悼语,这种看似朴实的话语却能给人的心灵以最大的震撼。遗憾的是,谭卓死后3个月不到,相同的悲剧又在杭州这座外表美丽的城市上演,“杭州!杭州!”的呼号又不禁在很多人的心中喊出。

  飙车惨剧的再度发生无疑又给杭州抹上了悲情色彩,我们理应谴责这种漠视生命和漠视法律的行为,在飙车行为屡禁不止的“景观”下,杭州的交通管理部门可谓是难辞其咎。在之前,虽然胡斌飙车的速度曾达到过210码,但是却未受到任何惩罚,如果他的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被吊销,就绝不可能发生撞死谭卓的惨剧。

  此次安徽女孩被无辜撞死,杭州的交通管理部门绝不应该全身而退,上级有关部门应该不折不扣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天堂”杭州才不会成为另一种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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