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一民
1996年,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一厕所内一名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作为凶手并被执行了死刑。9年后的2005年,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供认,9年前的奸杀案系他所为。然而,又是4年过去了,这起冤案却迟迟未得到昭雪(8月5日《四川在线》)。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早已经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的重要领导,毫不隐晦。
佘祥林之后有聂树斌、聂树斌之后又有呼格吉勒图——从既已明确的事实看,此前呼格吉勒图案的办案机关——公检法各个部门的相关办案人员,除了党纪政纪之外,至少明显触犯了这样三项连环相扣的刑法罪名:即“刑讯逼供罪”、“玩忽职守罪”和“枉法裁判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这些罪名均是最高可判处5年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然而,仅仅一个“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的权力事实,便不得不让上述这些法律追究的过程阻力重重,“难度可想而知”。那么,我们“而知”的无疑只能是:在当年办案人显赫的职务、强势的权力面前,法律其实是完全软弱无力、中看不中用——只要他们不情愿,甚至连基本的法律程序都根本无法启动。
一桩曾经走过完整司法程序的屈死冤案,若要彻底昭雪,势必牵涉政法系统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是我们不难想象的,而且这种利益关系的能量极大、掣肘能力极强,也是我们能够想象的,但唯一难以和不能想象的是:这种利益关系即便再强势强大,何以竟能将法律正义、司法公平完全压制、禁锢——案情真相大白、事实早已明确的4年之后,依然看不到任何启动昭雪的迹象?权势熏天、利欲熏心之下,难道真的便可以将人的一切良知——“头顶的星空,心中的道德”都彻底泯灭、埋没吗?
该案的真凶赵志红在一份《偿命申请书》中表示:“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因此,他要求法院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呼格吉勒图的屈死,甚至可以唤醒“ 杀人恶魔”心底“做人的良知”,难道就不能同样唤醒那些“已经升职”的曾经的办案人、公务人员心中的良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