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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调降工资指导线并不能共度时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0:03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红漫

  金融危机阴影未散,多个地方政府开始不同程度地下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据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规定本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增长上线即警戒线为12%,这两项指标的涨幅明显低于去年。此外,青海、重庆等省市也相继降低了指导工资的增长基准线。 “下线为零”或“负增长”等字样首次在一些地方的工资指导文件中出现。

  地方政府下调工资指导线的初衷,本是为了缓解企业在金融风暴中的成本压力。可是,用心良苦下调工资指导线是否能够发挥出预期效果,却着实令人担心。

  首先来看工资指导线的科学性。按照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的统计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按照这一口径,体制之外的劳动者,诸如私营企业职工、个体户、农民工等均不在统计之列。殊不知,后者才是现今市场中活跃的群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逐步在各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但其工资水平却被排除到基本统计之外,实为不妥。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以一个涵盖面不全、核算口径模糊的工资标准去指导市场行为,难免会与多数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相背离。

  而且,目前“工资指导线”仅限于建议层面,并不是强制规定。政府部门在对相关数据核算并高调宣布后,就罕见对企业的具体执行情况有所问及。当前的劳动力市场表现出明显的供过于求特征,让弱势的劳动者主动要求强势的资方履行政府指导工资,可谓是“天方夜谭”,有些农民工甚至对政府指导工资没有任何概念。在现实中,企业以超低工资临时聘用雇员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政府的指导工资也是置若罔闻。由此,“工资指导线”对相当一部分实体企业而言形同虚设。

  其实,身处竞争环境的企业对市场动态具有天生的敏感性,在如何配置企业资源、如何以劳动力价格杠杆调节员工的积极性等方面,往往表现得游刃有余。况且,不同的行业在竞争格局、人力资源充裕度、工资刚性等方面千差万别,不是单一的指导工资体系所能涵盖的。行政力量需要重点干预的,恰恰是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行业和企业。比如有报道说,国有发电企业的人工成本大大高于同地域的平均工资水平,补贴名目繁多,且数额不菲,甚至坊间传闻一电厂抄表工的年薪有十万元之高。虽然我们无法考证传言,但资源垄断企业的高福利已是人所共知。其实,正是这些有机会获得“超额利润”的领域,才是“工资指导线”最应当发挥绩效的重点突破点,而行政行为对企业工资事无巨细的干预只会招致反弹情绪。

  因此,地方政府与其花费大量成本研究工资指导线,并华而不实地做出共渡难关的姿态,倒不如将精力投入到构建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提供职工技能培训等社会服务角色中。行政行为所能够发挥出的此类绩效,才是弥补了市场机制的不足,才能是真正的“共度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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