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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扬:学术挂名与剽窃何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0:46   珠江晚报

  作者:晏扬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科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与其博士生谢鸣合作的一篇论文涉嫌抄袭,被抄袭者之一——智利科学家罗伯特・卡迪纳斯断言“这篇是我们的论文的删节版”。周祖德回应称,他对此事一无所知,那篇文章他先前没有去看,直接由课题组的教授们把关,并表示他一生做学问非常严格,“白说不成黑,黑说不成白,事实总归是事实。”(8月5日《楚天都市报》)

  “事实总归是事实”,这话说得非常好。关于这件事,至少有两个“事实”已经得到确认:一是这篇论文确实是他人论文的删节版;二是这篇论文由周祖德的博士生谢鸣“炮制”,但署名时周祖德是第一作者,谢鸣是第二作者。

  这与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论文抄袭事件“异曲同工”,都是研究生自作主张抄袭他人成果,然后署上导师的大名,而导师事先并不知情,无辜得很。“学术挂名”是我国学术界人人皆知的潜规则,稀松平常,见怪不怪。但在笔者看来,关于“学术挂名”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

  其一,“学术挂名”与剽窃何异?所谓“挂名”,就是不付出劳动,却分享成果,在本质上是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学术挂名”与抄袭剽窃所不同的是,抄袭剽窃是秘密占有他人劳动成果,被抄袭者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而“学术挂名”是公开占有他人劳动成果,是一个人主动奉送劳动成果与他人分享。“学术挂名”似乎比抄袭剽窃显得道德一些,而在“占有他人劳动成果”这一点上,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背离学术精神的学术造假行为。

  实际上,“学术挂名”是一种极其丑陋、危害极大的学术潜规则。有的所谓博导教授、专家学者,说起来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多少篇论文,其实很多论文都是由他人代笔,他自己连看都没看过一眼。如果他身兼领导职务,那么主动奉送论文与其分享的教师、研究生就会络绎不绝。他们虽是主动奉送,但他们真是心甘情愿的吗?而那些认人、认钱的学术期刊,无疑也是“学术挂名”之风的推波助澜者。

  其二,谁该对“挂名”的抄袭之作负责?在我看来,既然你在某篇论文上署了名,而且是第一作者,那么当这篇论文涉嫌抄袭之时,你就是第一责任人。因为,挂名者通过“学术挂名”获得了利益,根据责、利对等的原则,挂名者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所谓“文责自负”就是由文章的署名者负责。

  当然,挂名者可能觉得很冤:我事先并不知情,顶多算是把关不严,怎么让我承担责任呢?个中逻辑在于:第一作者是法律意义上的第一责任人,理应为论文抄袭承担责任,第一作者承担责任后,如果觉得冤枉,可以追究第二作者擅自署名乃至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责任,这是共享劳动成果的两位作者之间的责任划分。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从而推卸挂名者的责任。事实上,确实曾有导师以此状告研究生的事情发生。

  “学术挂名”是学术界潜规则之一,也是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教育部部长周济曾明确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下猛药”,要“零容忍”,要实行一票否决,要一查到底。我们期待着,教育部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能够真正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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