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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舟:预约挂号变异不可不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7:24  新华网

  作者:陈一舟

  卫生部近日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就此征求意见。《意见》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公立医院不得擅自提高预约收费标准,不得与中介合作开展此项收费服务。

  所谓预约挂号,是指就医者通过登录互联网站、发送短信或拨打预约电话的方式提前实现远程就医咨询和就医预约。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预约挂号意味着医疗资源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是对医疗资源的合理性配置。

  此前,预约挂号已在一些地方进行过尝试,在此过程中,舆论中也不乏将其取消的呼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预约挂号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导致了更严重的医疗不公。譬如用声讯电话代替普通电话服务,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放任预约挂号的做法有挤压普通挂号之嫌;一些地方甚至还暴露出“以号谋私”的问题以及“挂号资源商业化、贵族化”的危险迹象。

  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服务,预约挂号存在一定的“预约成本”。从卫生部《意见》来看,“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这部分成本将主要由患者来承担。作为患者,对特殊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原本无可厚非,只是这一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该由谁来监督?既然资源掌握在医疗机构手里,预约成功与否也完全取决于医疗机构本身的“安排”,这一系列的流程中又将如何避免暗箱操作?此外,“号”资源的信息如何进行及时的更新?这些都是不得不仔细考量的问题。因此,笔者以为,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实行预约挂号,卫生部下个红头文件显然远远不够,还应尽快推出与之相配套的规范、监管和问责制度,并引入公共监督机制。否则,预约挂号很容易被异化。

  在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稀缺的社会环境下,大医院、专家门诊挂号难成为某种不得不接受的现实状况。倘若不想重新回到排队挂号的老路上来,完善与预约挂号相配套的相关机制应是医疗部门下一步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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