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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彦玲:大城管改革要授权也要限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7日08:03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汪彦玲

  住建部官员称将进行城市“大城管”改革,城管直接由市长掌管负责,改变以往城管归属混乱等状况。目前,办法已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据悉,“大城管”模式被认为将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给予弱势群体更多可分享空间。(8月16日《成都商报》)

  城市公共空间的矛盾,是普通民众、小摊贩以及和公权部门三者之间相互争夺的结果。由于长期僵持不下,使得城管制度出现了。城管时代,是一个现实。必须直面这个现实,公权部门,而且民众,包括小贩在内,都有义务改善目前的现实,让它趋于合理。

  政府越管越细,城市事权也随之越分越细,这就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交叉管理,就是同一个事务的不同方面由不同的部门来进行管理;二是边界模糊,出现一些“三不管”的问题。大城管改革,是对目前城管制度的改善,尤其在城管权力来源以及实施权力范围的规范,定要有质的飞跃,方可给城管制度正名。

  由于目前城管没有具体的部门授权,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出现了权力真空的局面,使得城管有了权力幻象,因而,城管之所以受到指责,是因为它具有其他部门不能约束的权力,这种“以无权胜有权”的现象,让城管成为一个权力自我膨胀的异形。

  民众所希望的大城管改革,不仅仅是制度上对城管有规范和授限,让其名正言顺。更重要的是,城管如何在技术上突破自身的瓶颈,来获得民众的支持。剔除暴力,体现法治和人性,而且,民众能走在城市中享受更多的空间,这是城管需要在技术上必须有突破的地方。

  市长直接负责城管,固然可以减少行政成本。但是这种垂直管理,是否意味着城管权力的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市长负责的大城管,由于城管身份升级中,他们自身素质的提升也是一个问题。市长名义之下的城管,必须有一个角色的转换,管理者变成服务者。

  不论大城管还是城管,他们只是概念上的变化。但是其职责的转变和内部的改革,必须回到常识上来。权力和利益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准绳。此次大城管改革,需要厘清城管权力的授予和实践,要授权也要限权。这样,才不至于使得城管陷入无源之水反而闹成洪灾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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