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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圆:醉驾者半月游要做长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9:30  南方都市报

  作者:锐圆

  一场整治醉酒驾车的专项运动正在全国展开,可谓轰轰烈烈。媒体的报道折射出的一些“世相”,很有意思。

  首先,汉语增加了两个新词,一个是“酒驾”,一个是“醉驾”。其次,这次整治醉驾(新词马上就用上了),上级指导很得力、思想很明确:奔酒楼食街去,到酒吧夜总会去。果然一去一个准儿,从这些“高发区”开车出来的,果然大多喷着酒气。平日里这些朋友因为有钱很豪气,因为有钱开着好车更豪气,因为有钱开着好车又喝了酒那就不是一般的豪气而是相当地豪气。酒气熏人,豪气逼人,有个别的(措词要尽量准)一看警察拦车,马上就掏出手机找队长找政委甚至要找局座。呵呵,不过他们没有算到———有报道里讲了,警察在行动前,已经奉命把手机全部上缴暂时封存了——— 即使不采取这样的措施,在如此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中,有经验的警察都会把手机关掉的,他们经常教育别人不要顶风作案,当然不会顶风说情了。

  我注意到,这次凡是逮着酒驾或醉驾的,“一律拘留15天”。中国有那么多法律法规,平常总能听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难得这一次来了个“一律”。法律不能“一律”,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最大障碍。被依法惩处了,犯罪分子不以为自己犯法,而以为自己倒霉,是撞枪口上了。这次整治大行动体现了“醉驾面前人人平等”,会加深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

  有两种行为是很多恶性交通事故的元凶,一是醉驾,还有一种是“疲驾”(锐圆造的词,享有知识产权),即疲劳驾驶,疲驾的多是职业司机,尤其是长途货运司机,他们疲驾多是被逼无奈;醉驾的则多是“事业小有成就,年龄在30岁至45岁之间,饭局应酬比较多”的所谓有档次的人士,对他们待遇要好一点,酒足酣畅之余,“一律”组织他们“拘留所半月游”。从“半月游”内容看,倒是颇适合这些整天应酬的同志,除了睡觉吃饭(饭菜应该很清淡),就是打扫卫生、学习,还能看内部参考片(交通事故现场视频)。昨日《羊城晚报》的报道说,短短15天,“游客们”感受很强烈,大家都由衷感叹:“失去自由,真难熬!”

  对这次整治酒驾,有人提出来要修订相关法律和法规。我个人的意见是,加重醉驾处罚的修正案可以讨论,眼下要做的还是强化和固化“一律”,把“半月游”坚持不懈地经营下去,做成长线项目。我一直顽固地认为,“一律”比所谓“重典”更有效,又符合法治精神。

  我们的经验是,只要是声势浩大的运动,也就意味着过后会销声匿迹。“事业小有成就”的,都能拐弯抹角认识几个做警察的朋友,那时候,警察的手机全部开机,“半月游”还能坚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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