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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激活既有救济制度 莫让信访单兵独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0:06  华商网-华商报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比如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就地就近受理督办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在这份带有很强指向的《意见》中,既有决策层智囊团提出的“信访钦差”设想徐徐落地,又有效果良好的“接访”经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创新尝试,巩固完善,很多内容直指当下居高难下的信访矛盾,反映出高层对现实民意需求的知悉,也表明高层对信访诸多矛盾解决之迫切心理。

  向一些上访大省派驻中央接访组,此举被广泛认为是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从表面考量是将各地进京上访的诸多矛盾解决在当地,深层意义则在于拓宽民众的信访权利通道,打破信访中可能存在的地方政府 “权力压制”与“权力垄断”,从而缩小政法机关公信力与民众期待之间的差距。在现实中,信访矛盾向中央的不断堆积正成为不可小觑的社会现象,根源之一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推诿、扯皮不作为,因此,保障民众信访权利、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就有必要用另一种沟通渠道来弥补现实的不足。

  除此之外,此次《意见》难度最大的当属如何提高基层政府的信访矛盾解决能力。权威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当下信访领域中,80%%以上的矛盾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事实上,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都发生在基层,由于不少基层的沟通机制不畅、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不强、监督等制度落实不尽如人意,因此,直接导致基层矛盾无法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政府的矛盾解决能力将决定信访矛盾的发展和走势。

  在现代法治的逻辑上,公民权利的救济和保障一样重要,信访作为权利救济、权力矫正的重要路径,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但不是全部,与其相似的还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制度,甚至还有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然而,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在现实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理想救济功能,在大量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一些救济制度或者门槛过高或者程序繁琐或者成本过大或者潜规则作祟,从而沦为一种看起来很美的饰品。如此情形,一来使相当一批信访者对行政和司法救济失去信心,二来使政府基层机关没有了相应的权力制约,最终促使大量矛盾一步步激化和上交,从而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现象。

  在法律框架内,信访工作的权力范畴、职责功能显然远远不及行政与司法救济,让信访部门独自承担大多数的各类信访问题,当然难以承受之重。关键在于,一边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一边激活和完善既有的行政与司法救济制度,而后者才是解决社会转型时期诸多纠纷的法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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