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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师者的天然职责无须政策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9:31  华商网-华商报

  批评是一种教育方式,而我们常见的情况,却容易走极端:要么批评学生的同时伴有体罚,要么连正当的批评教育也不敢了。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让批评成为一种教育。应该让所有的老师都明白:什么样的批评才是“适当的”?

  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批评历来就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或可说是为人之师的天然责任,教育部的这一强调,反而有画蛇添足之嫌。我们常说:“严师出高徒”,就蕴含了老师对学生除了鼓励外,还应该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批评”与“教育”这两个词,在现实中也是经常连在一起使用,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批评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表扬的教育也就不称其为教育了。

  在专业教育者眼里,批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必须刺激。如果说鼓励、表扬是一种“良性刺激”,那么适当的批评就是一种“劣性刺激”。也就是用一种不愉悦的方式,来对被教育者进行刺激,促其进步。尤其是现在的孩子,大多是在娇宠环境中长大,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能使他们产生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得他们以后能够适应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有专家就明确指出: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是危险的教育。

  而我们现在的教育现实却是,不少学生在校期间是“老虎屁股——— 摸不得”,老师批评一下,动辄就有家长找上门理论,甚至以自杀、出走相威胁,更有甚者,出手打骂教师。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许多老师明哲保身,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放任自流,更不要说行使批评教育的权利了。教育部出台这样的规定,也可以看出是出于对现实的无奈之举。

  不敢对学生进行批评,这显然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能够引起国家的教育最高主管部门的重视,以至于要劳驾他们出台政策来保障班主任的批评权,这至少说明问题的存在已经很普遍,甚至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了。连一种最基本的教育方式,也需要教育部授权的话,那不啻是教育的悲哀,也折射出现在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的堕落,更说明了师生关系的紧张。老师连批评学生都不敢了,教育还怎么进行?质量如何保证?真的有些让人不敢深思。

  遗憾的是,教育部的这个规定反而暴露出此规定“与生俱来”的缺陷。现在国家明文规定“班主任有这个权利”,如果没有这样的政策,或许学生犯了错误,其他任课老师都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而这样的政策一出台,反而让其他老师觉得批评学生超出了自己的管理权限,就不敢 “多管闲事”了。其结果是,强化了班主任一个人的批评教育权利,而弱化了其他老师的这种权利,这是得不偿失的。

  批评作为一种常见的教育方式,适当运用是会有显著效果的。而我们总是容易走极端:要么对学生批评的同时伴着体罚,要么连正当的批评教育也不敢了。因此,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让批评成为一种教育。而没必要强调、授权予某一类教育工作者有批评学生的特殊权利,而应该让所有的老师都明白:什么样的批评才是“适当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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