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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团:让农民享受到政策的阳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1日15:27  青年时报

  编号:007

  作者:刘英团

  发表媒体:四川日报

  发表时间:8月6日

  备注:自荐

  让农民享受到政策的阳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征求各地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发布,启动试点。胡晓义说,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据8月4日新华网)

  人口老龄化是农村面临的新问题,我国农村还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仅有355万农村老人领取了养老金。从制度覆盖人口来看,从1998年之后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口在持续下降,更多需要保障的人群并没被纳入该保障体系内。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实际发挥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

  据相关资料,普惠式养老金制度在国际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取得了较好效果。2000年毛里求斯、纳米比亚等国家基本实现了100%的覆盖率,南非的保障面达到88%,并且养老金收入成为老人养老的重要收入来源。同时,普惠式养老金制度对于降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贫困率也发挥了良好作用。毫无疑问,建立农民养老金制度,意义非凡。不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的理念,而且也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就目前而言,中国一方面可以试行农民普惠式的养老金,另一方面还要发展起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低层次的养老金的补充。同时,国家还应出台相关政策对老弱病残、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给予优惠照顾,尽量缩短参保群众的投保期和受益等待期,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让农民尽快享受待遇。而且,新政策还应当考虑地区的平衡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要全国统一,不能各地各行其是,以便统一管理;同时要考虑地区经济差异,根据各地财政收入水平进行地区均衡,灵活匹配补贴比例,让贫困地区同样可享受政策阳光,防止只有经济发达地区成为受益者,贫困地区因匹配能力有限而无法启动。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水”,到“毛毛雨”式老农保的举步维艰,再到近些年各地对新农保的试点,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之路,呈现出的是一条并不平滑的曲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深入人心,对农村医疗保障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同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被政府提上了日程。2007年试点于宝鸡市的“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就增加了政府在制度中的责任,紧密结合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现状,参保缴费客观合理,享受待遇直观实惠,使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直接理解和感受到新制度是为其造福的制度,推行不到一年,就在当地引起了轰动。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充分肯定,央视《东方时空》也高度评价了宝鸡的有益探索,之后,宝鸡市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市、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市。基于此,笔者希望即将实施的普惠式农村养老制度能够在宝鸡“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使中国农民尽早享受改革发展的福祉。

  此外,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没了后顾之忧,农民才敢于进行当期消费,农村市场才会被进一步拉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部分中提出,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毋庸置疑,普惠式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在新时期条件下应对农村老龄化问题的一种新尝试,这是继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又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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