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商报:垄断状态下怎么能公正计算薪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09:04   上海商报

  限制央企高管们不合理的高薪酬,对目前一些仍处于垄断状态下的行业进行“缝缝补补式”的薪酬规范,终究还是治标不治本,无法真正公平地计算薪酬。

  中国收入差距大,不仅是高级管理者和官员与普通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大,就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也过大。为此国家发改委日前就“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同时,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指导文件也将于近日下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证券业17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业8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航空运输业7576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

  据说,那份“指导意见”中建议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以使其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这个办法大概能使那些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降下来些,但是造成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根本原因——垄断利润并没消失。只要垄断利润存在一天,整个社会就无法形成平均利润率,而没有平均利润率就不能实行最佳的资源配置。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垄断利润的存在使市场机制不可能完善。

  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比例,也只能一时抑制垄断利润,因而只是权宜之计。因为市场价格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个上缴比例不可能随时变更。只要垄断行业存在,垄断利润就会存在,这非但不能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而且使整个市场经济体制存有严重缺陷。

  平心而论,中国公众对于包括金融业高管在内的企业高管并非持敌视的态度。相反,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正在得到社会越来越多地认可和尊重。公众期望,在企业家的管理下,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投资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报,经济能够更加繁荣,人们能够安居乐业。

  但国企,尤其是央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们的管理者并不只是企业家,还是政府官员。中国的国有企业,事实上仍在很多方面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如基本处于市场垄断地位,享受着国家的特殊政策,拥有与众不同的资源等。即使在这些企业内部,大多数也仍然执行着跟行政部门相像的运行体制和等级制度。

  中国的金融业其实是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是国家管制并参与其中的。在这样一个前提下,金融高管们的业绩并不全是他们做得好坏的结果,很多时候是由行业的垄断性和特殊性以及国家占有的基础所决定的。在这种背景下,央企高管想要同时获得两套机制各自的极致好处,无疑有失公平。

  据悉,在这次央企高管的薪酬规范中,央企高管今后的薪酬体系已经明确,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分块构成的薪酬体系显然要比一刀切的硬性规定要进步,但是公众关注的几大问题仍没有在这次的规定披露中得到足够的诠释:

  其一、高管业绩在行业内横向比较时,是否剔除央企本身拥有的垄断政策等特殊因素;其二、企业高管是任命制,没有约束机制,期权计划是正面的激励,没有接受公众监督,有功则奖,但有过需罚的原则如何体现;其三、以往国企薪酬制度基本上是由行政部门的规章组成,本次国企高管的年薪将由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每个企业的薪资单独计算,绕了一圈,仍属于是公务员体系内部行事;其四、对于基本不在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拥有国有股份,其薪酬监管如何进行?

  说到底,还是垄断状态下怎么能公正计算薪酬。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双开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