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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钓鱼执法与沙粒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0日08:28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刘洪波

  这两天,很多人在讨论“钓鱼”。

  事由是上海一位张先生被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查了“黑车”。张先生称开车路遇一人要求捎一段,他不肯,那人又称胃疼,等不到出租车,张先生就带了。那人还拿出了10元钱当作车费。当张先生按其要求停车时,那人拔走车钥匙,车外七八个制服男将他拖出,按“非法出租车营运”罚款1万元。

  此事已有多家报纸关注,网上评论更是热烈。支持者称这种取证法有如美国警察卧底查毒品,反对者认为是“钓鱼执法”诱人入罪。

  因为无法判定事实到底如何,我不能不假想一下“钓鱼”成功的情况,就是说,我不得不设想张先生捎带自称胃疼的人以后,谈了价,收了钱。这又要分两种情况来说。

  那个自称胃疼的人,执法大队称是“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如果这样,他不是执法人员,反映张先生非法营运只能算是举报,何以不经核查就直接处罚?

  如果引诱者是执法人员呢?那就算捉了张先生的现行。但从法律上讲,引诱、欺骗的取证方法被明文禁止,司法解释规定此种取证方法所获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哪怕用引诱交易的办法查毒品,那也得先确定引诱对象是嫌疑人。闵行执法人员是随手挖坑,钓谁是谁,把所有机动车设想为非法营运,还是事先有什么线索指向张先生从事非法营运?

  唐太宗李世民痛恨官员受贿,想出的妙招是“密使左右试赂之”。民部尚书裴矩说,“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唐太宗就把妙招放弃了。古人不行现代法治,但也能从道德和礼制上把“钓鱼”问题想清楚。

  说到道德,“钓鱼执法”事件中又有一个情节。张先生公布与执法大队的电话交涉记录,执法大队为了证明张先生捎人是非法营运,竟反问“他胃疼关你什么事”,可见执法者对人际关系模式有着怎样的特色理解。

  近些年,电视剧有“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南京法院判决过一个帮助陌生人的人“不合常理”,武汉警方的提醒牌子有“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 ”,上海的执法大队又认定“别人胃疼跟你没关系”……这个社会经常呼吁热心人、好人,经常抨击冷漠、一盘散沙,但我想,也许冷漠、一盘散沙正是特色良民的标准造型。岂止是陌生人不要搭理,就是熟头熟脸的人都要形单影只才好。近日,有一个居民小区贴出规定,禁止居民扎堆聊天,虽然质疑以后取下了,我看是得了良民标准的神韵。

  良民不应该扎堆,不应该帮陌生人,应该开车捎了人收钱,给人指个路也收钱。这既有利于你自己增加收入,也有利于执法大队罚款;还有利于你被认定为素质低得不配被文明地对待,有利于避免出现“公共空间”,使你不会产生同情、义愤、共同感受等等。大家都是一粒粒散在的尘埃,就让人放心了。

  下面这个故事,是从一个帖子中摘抄的:有一位智者,大家都说他有大智慧。有个流浪汉不相信。他知道智者有匹好马,就放下狠话:我要把他的马骗来!他假装晕倒在智者遛马的路上,智者赶紧下马帮忙,流浪汉突然诈尸,跳上马背:都说你有大智慧,怎么连自己的马都看不住呢?智者说:马可以送给你,但求你别把这事情说出去。流浪汉说:你也有怕丢脸的时候吗?智者说:我是怕你把这事情说出去,就再没有人帮助倒在路边的人了。故事原本的结尾是:流浪汉羞愧难当,当即拜智者为师……这个结尾应该改改:流浪汉朗声笑道:“我晕倒关你什么事!”然后快马加鞭,一口气跑到上海去了。

  这个结尾其实应该再改一下,这个流浪汉何必一定是跑到上海呢,跑哪里不好。“你胃疼关我什么事”已经蔚然成风了。而就收益而言,他应该跑到外国,因为那里还有太多的人爱帮助倒在路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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