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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论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化及其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8:01  东方早报

  作者:羽戈

  很多年前,就有人高声疾呼撤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一道关卡。但作为大学机构而发此倡言,就我所见,四川大学新闻系则是第一例。据《成都商报》(10月11日)报道,依教改计划,从2010级新生开始,毕业论文将不再是川大新闻系本科生的必然选项,不愿意写毕业论文者,可以在报上发表新闻作品、评论等有具体篇目及质量要求的毕业设计来代替。

  四川大学新闻系这一步破冰的改革,原因有二,一是认为本科论文“太水”,形同鸡肋,学生抄袭成风,导师敷衍了事;其二,“主要是为了解决大学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不过,新闻专业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古典文学与古典哲学专业的学生如何将阳春白雪的理论融入实践的贫瘠土壤呢?可见这第二点,并不能放之任何专业而皆准。

  我想以我个人的故事,来分析本科毕业论文制度所沉陷的病灶。2004年,我从西南一所政法大学的法学院毕业。当年的本科生似无专业限制,全校共出了一百多个论文题目,供两千多名毕业生选择。比较热门或者容易写的论题,甚至有几十人乃至上百人同选。

  我所选的论题是:《西方法制史专业名下的“希腊的民主与法制”》,因为正题太过空泛,我自拟了副题:“以苏格拉底之死为中心的法学考古”。加上 27条颇规范的注释,约有一万多字,早早上交给导师,等待裁决。同寝室的L君精通行政诉讼法,对面寝室的G君热爱法理学,他们亦根据四年所学完成了论文写作——如果我的记忆不曾出错,我们三人的论文,大概是我们班二十一位男同学中相当稀缺的原创。其他人或从图书馆和网络复印、下载三四篇论文,剪切、拼凑成一篇,美其名曰“青椒豆干回锅肉”;或者干脆就直接COPY,将原作者的姓名换作自己的即可——颇为吊诡的是,一位同学所选的论题隶属知识产权法,而他干的勾当,不啻是对这部法律最深重的侮辱。

  某一天,导师喊我去她办公室,以很和善的笑脸问我:这篇论文有多少是抄来的?我说只有引文的产权属于他者,但我已做了注释,其余都是原创。她不信,却不再追问,也许是见惯不惊。回到寝室细细琢磨,我的论文所坚守的古典自由主义立场,在那所相对开明、多元的大学,应该不算异端,那就很可能是我援引的数十本书目惹了麻烦,其中有列奥·施特劳斯主编的《政治哲学史》,以及其所著《自然权利与历史》,厄奈斯特·巴克《希腊政治理论(柏拉图及其前人)》等,也许在这位老师想来,哪有本科生会读这些书呢,不是抄袭才怪了。

  不久后,论文打分,导师评其为“良”。巧合的是,另两位原创者的评分和我一样。倒是对面寝室的Z君从网上复制的研究刑法哲学的论文,评分为“优 ”。按规矩,评“优”的论文,要被抽查去参加答辩。Z慌了,终日沉迷于网游和美女的他,根本不知刑法的哲学纬度为何物。他找我商量对策,我把陈兴良先生的《刑法哲学》一书扔给他,让他从前后三个章节找三段结论,不管导师提什么问题,都往这三个要点上扯。他将信将疑去参加答辩。回来后兴奋告我,负责答辩的老师只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正中下怀,另一个被他绕了半圈扯上了,其后还有老师夸他的回答“有见识”云云。听起来就像是一出后现代的轻喜剧。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感受荒谬的意味。

  这能说明什么呢,从毕业论文的写作到审查,都已沦为一种僵化而无意义的形式。如我所见,有些同学或因违反纪律,或因未过英语四级、必修课挂科,而拿不到学位证和毕业证,却从未有人倒在毕业论文这一道一马平川的“隘口”。学生因为深知其中的无害性,所以敢于肆无忌惮的抄袭;另一面,还有几个负责任的导师会一字一句审核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指出其抄袭成分,推倒重来?有这个闲工夫,不如到顾问单位坐一坐,代理两个案件赚些外快呢。

  也许我的立论有些偏激,但基于我的所见所闻,称本科毕业论文为鸡肋并不合适,它简直就是一张空洞的纸枷锁,没有多少学生会为其弱不禁风的震慑力而惊慌失措。窃以为,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化不是病因,真正的症结在于整个教育制度的形式化。今日大学对学生的诸多考核,譬如道德素质教育、调研与实习等,哪一个最后不是沦为阳奉阴违的走过场?所以说,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改革,取消能有什么用呢?如四川大学新闻系所称之改革,假如大环境不作进化,则极有可能步上本科毕业论文之悲剧宿命的后尘。(作者系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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