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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查个电动车犯得着大队便衣埋伏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03:47  扬子晚报

  作者:朱少华

  广州海珠区,一男子骑电动车载妻子上班时,十几名身穿便衣的警察突然冲上来,不问缘由伸手拔钥匙,双方发生冲突(10月14日《新快报》)。

  交警执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现在这一幕看起来不像是维护安全,倒像是在抓捕逃犯。而且一辆电动车而已,一来十几个,还来个便衣埋伏,我就奇怪了,警力真的这么充裕吗?

  执法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中,公民的人格和尊严是不可侵犯的。在这起执法事件中,一大群人身着便衣,并没有出具任何身份证明,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强行拦车抢夺,出于人的本能,突遭变故的被执行人当然会反抗。被执行人根本搞不清眼前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竟然是交警执法人员,难免会出现“不明真相”式的本能“抗法”。

  我们的法律作用并不是为了惩处人,而是要教育人,是维护社会平安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以采用非常的手法进行抓捕或诱捕,像这样维护普通的交通秩序,面对的是普通的公民,岂能使用这样的便衣埋伏,如临大敌的“抓捕”行为?用这种不顾公民切身感受的伤人式“执法”,不是捍卫法律,而是在损害法律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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