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国内多家论坛爆出消息,称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又复出了,任该市“引才办”主任。10月18日的《武汉晚报》报道说,郑州市委组织部和郑州市人事局都否认该市有一个“引才办”。按照郑州市委此前的处理意见,逯军被“停止工作,在家反省”,持续至今,最终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尚未作出。“所以,网帖可以肯定为谣言”。
论坛的网贴,让沉积日久的“逯军事件”再起波澜。虽然当地政府已经辟谣,但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首先,一百多天过去了,怎么“最终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尚未作出”?逯军的问题究竟有多复杂?还要等多久才能有“最终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其次,逯军究竟错在何处?他需要反省什么?在公众看来,逯军对记者的质问,无异于把党和人民对立了起来。诚如记者说的那样,“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而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可为什么在逯军副局长眼里,党和百姓却成了对立的双方?”显然,逯军否认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暴露出当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某种不和谐。然而,我不知道,组织上让逯军 “停止工作,在家反省”,其理由是什么。是违犯了党纪,还是政纪?按理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8条规定,“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逯军的言论,一定程度上丑化了党的形象,可视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按照《条例》的规定,至少应该给他一个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若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8条规定,他的言论应属违反政治纪律,那么,给他一个记大过处分,也是应该的。我们不知道,当地组织部门何以只让他没完没了地反省,却不予处理,这又依据的是怎样的一种组织原则?第三,无限期地在家停职反省,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否一如既往?如果不上班,仍能拿着当初的工资待遇,如此逍遥快活,比度假还轻松,真是求之不得的美差,如此一来,逯军简直是因祸得福了。只是,我们不清楚,这究竟算一种怎样的处理?
其实,一个人即便是因言获罪,只要依法予以处理,只要他改正了错误,“复出”原本也是很正常的,怕就怕无原则地推搪和稀里糊涂地应付。因为,这既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