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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秋:避免钓鱼执法首先要斩断利益链条

  作者:龚爱秋

  10月14日晚,上海一个叫孙中界的司机驾车把本厂工人送到宿舍后,中途遇到一男青年挥手拦车,得知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孙中界便顺道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举,却被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为了表明清白,孙中界回家后愤然挥刀砍断自己的小指(央视《朝闻天下》昨日报道)。

  作为一介普通百姓,当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时,就采取断指的方式以证清白,这件事发生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的确令人震惊,也足见当事人是多么的无奈和痛苦。我们并不赞成这种自残式的维权办法,也无力证明谁对谁错,但行政执法当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却不得不让我们有话要说。

  在当今一些执法部门中,因为“人员严重缺编”,就养有大量“编外”人员,美其名曰“协助执法”。其实他们多是一些社会闲散无业者,或多或少与执法机构中的某些人有某种联系,他们“冲锋在前”,帮助执法部门创收,然后从中分成。巨额罚款背后,执法机构中的某些人也从中获利。“钓鱼执法”的根源大多由此而生。要杜绝这个怪胎的存在,整肃执法队伍的人员构成势在必行。

  在断指事件中,我们看到这样的字眼: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罚款定指标,罚款与奖金挂钩,这在很多执法机构中客观存在。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一些执法人员要么违法执法,要么对当事人加重处罚,严重脱离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就提到,在两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掐指一算,该大队每天差不多要逮7辆黑车,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让人不能不怀疑孙中界是被“陷害”的,执法部门否认“钓鱼”也就显得有些虚了。

  孙中界事件发生后,律师郝劲松已正式起诉上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执法,要求上海当地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这一做法非常及时,一方面各级政府不仅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群众明白事情真相;另一方面也要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各类利益矛盾,建立健全有效的调处机制。

  面对强大的执法机构,孙中界事件可能很难有一个明确结果,但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弄明白两个问题:一是罚款标准如何规定?其次是该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不具有收缴罚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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