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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无民意参与的电价调整难孚人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8日08:33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石川

  有消息说,销售电价上调和上网电价区域调整方案有望本月内出台,根据方案,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将上调2.5分左右,同时,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将进行调整,东部电厂将下调,西部电厂将上调。(11月7日中广网)

  电价调整方案出台在即,作为直接关联方的民众,却俨然被撇在一边,成了失意而失语的一群,这显然是不妥的。而且,没有经过听证的电价调整,显然于法无据,根据《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应该承认,电价调整不是不可以,但方案必须经过充分的民意参与,不能偏听偏信,所谓兼听则明,电企究竟有没有亏损,是如何亏损的,是不是一亏损就得提高价格?即便要调价,对电企也须有严格的审计,也须规范乱收费等现象。近年来,电力企业审计出来的问题委实惊人。比如,2004年,国家电力公司违法违规金额高达211亿元,位列当年国家审计署掀起的“审计风暴”的违法违纪案件之首。另有报告显示,2007年抽查的275家供电企业中,有近三分之一存在违反国家节能减排、乱收电费等问题。

  没有程序正义就难言终极正义,没有民意参与就没有深孚人心。在当今越来越开放的语境下,权力部门要学会倾听民意,吸取民智,特别在牵扯到国计民生的重大话题时,决策部门不仅不能抛开民意,更应该尽最大程度地让民意充分介入。否则,权力一倨傲,民众就声讨,权力越自说自话,民众越难以服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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