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杭民
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了,这个文件岂不是要马上作废了?
11月11日《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接受采访时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语不惊人死不休吗?你同意王定华副司长的惊人结论吗?
无独有偶,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近日公布了《2007年、2008年广州市徐志彪副市长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述职报告》,其中徐志彪自评98分,引起广泛争议。而一些“多事”的网民则对照着广州公开的信息,认为徐志彪“没有乱收费现象”的说法经不住推敲。
教育乱收费得到解决了吗?为何一些主管官员,却如此漠视民众的真切感受呢?
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上任后,各界对新部长的5个期盼里,为何就有“整治教育乱收费”这一盼呢?教育乱收费的新闻,真是信手拈来:就11月11日吧,海南的媒体披露,截至10月,该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查出教育收费违法案件23件,违法金额648.92万元。查出的教育违法收费主要表现为: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中小学补课收费,学校收取择校费不规范和代收费多收不退等。
瞧瞧吧,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中小学补课收费……这五花八门的项目,难道不是教育乱收费吗?说乱收费问题解决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啊!我们深恶教育乱收费,但更痛绝官员瞎说话。
不直面教育乱收费的严重性,盲目乐观、避重就轻,可能是更令人担忧、焦虑的问题。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曾痛斥,凡是乱收费的学校,校长要一律免职。那么,在各地查处的教育乱收费中,有多少校长被“一律免职”了呢?民众看到最多的,只是没收违法乱收费金额,可没收了,他们还可以再接再厉地收啊,最多也就被没收了——“留得校长在,不怕没费收”。
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真如王定华副司长所言,兴师动众下发的这个文件,岂不是要马上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