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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辱骂学生是法律问题还是师德问题

  作者:朱四倍

  浙江拟立法规定老师辱骂学生,有损未成年人身心的“语言暴力”将构成违法。

  在我们这个尊师重教的国度里,师德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呈现出诸多的吊诡和异化。且不说暴力的频仍和师生间相互伤害的事实,就是在何谓老师、何谓学生的基本立足点上,也已经出现了众多的动摇和浑浊。浙江试图从法律角度解决“笨得像猪”、“蠢死了”之类暴力语言盛行的问题,看似在拯救消亡中的正常师生关系,其实也未尝不是在为师生关系的堕落写“悼词”。

  “师者人之模也,无德者无以为师”,“德高为师、学高为范”。道德为教育活动之本,师德是教师的职业之魂。因此,千百年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一直都是我国无数教师自觉追求的行为境界。不过,无须讳言的是,我国现行师德规范存在着一定缺失,一些教师理想信念淡漠,以功利主义态度对待工作,有的甚至把拉关系、走后门用到师生关系上,还有少数教师弄虚作假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对教师道德屡屡发出不满的声音,主管部门也屡屡发力,但效果并不让人满意。那么,浙江拟立法规定老师辱骂学生,真的是灵丹妙药吗?真的能药到病除吗?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

  道理很简单,师德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单一的法律力量并不足以调节丰富和多变的师生关系,更不能对道德情感进行强制的干涉。否则,就是一种越位,其结果很可能南辕北辙。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仅仅关注对学生进行外在特质塑造如知识的掌握、专业技能的提高、言行的规范等,而不关注其内在的精神需求;只注重发展教育的外向功能,而不切实地进行内在价值的导引,教育丢失了根基和灵魂,脱去了教化的外衣,退化为赤裸裸的“工具训练”,这是教育苍白的、世俗的适应,也是师生关系堕落不可忽视的原因所在。

  应该看到,当下的师德乱象与整个社会处于转型期的背景有关,与整个社会的功利化氛围有关。只有摆脱单一依赖法律或行政命令解决师德问题的怪圈,才能走上问题的本原,才能杜绝“语言暴力”之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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