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论
7月份起,保定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纷纷对机关公务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志,带标上路接受社会监督。(11月18日《人民日报》)
恕我直言,我对这种“小技术”车改不太看好,因为规定公车带“标”上路并未没有先例,但最终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原因很简单,这种蜻蜓点水式的车改,缺乏一种深及体制骨髓的革新痛感。
这也是每次局部车改最终弄成“公车改革秀”的内因。车改要迈向成功,必须进行一场举国的意识革新。这从我国公车阵容之大可窥其究,2004年较为流行的专家预测数字是,全国有400万辆公车,每年耗掉逾4085亿的财政金,这四千多亿足可让多少农民脱贫致富!五年晃眼而去,仍未有权威机构出来量化这个公车群的“庞大实情”,特别是每年给这群“公铁牛”注入财政金的各级监管人,似乎给钱不手软、加油不惧色。
据说,有世界最廉洁国家之称的芬兰,仅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配备固定专车,在一个“副省级”城市,只有市长一人享有专车待遇。反观我国公车数量增速之快,的确让人瞠目……
到底在我们的公车制度肌体里是哪根“筋”错了?我认为,不外乎还是我们的监督机制未将权力装进笼子里。由于监管缺漏,伴之出生的“特权意识”便不断膨胀,使得公车堕落为攥利、显阔、私用的工具。一些人坐上某个级别,首先不是想着提高自己为民谋福祉的能力水平,而是习惯成自然地先提高自己的“待遇”标准。显然,亟待上路的不是公车之“标”而是革新之“本”。
(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