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锋
公众原本希望阜阳“白宫书记案”能成为一个司法领域的亮点。很遗憾,从目前来看,并不足以让人乐观。相反,人们认识到,某些地方盘踞已久的法治灰点和另类“地方保护”的坚固堡垒,亟待得到坚决摧毁。
这桩因案情恶劣而反复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阜阳市颍泉区“白宫书记案”,就在几乎要拖到公众失去耐心的时候,终于进入了“公开审理程序”。然而,让人们意外、愤怒且无语的是,一审的判决并无多少“公开”可言——一审法院甚至悍然拒绝和阻挠了媒体和公众旁听的要求。
说“终于”,是因为这起轰动全国、以骇人听闻的强权置举报人于死地的典型案件,从曝光、司法介入到现在,可谓一波三折,不仅《中国青年报》的曝光被当地有关部门污蔑为“妖魔化阜阳”,检方的侦查起诉也多次反复——在检方侦查期间,曾延长审查起诉期三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三次。
说“悍然”,是因为这个一审法院竟然连新华社等中央媒体都没放在眼里,不单单当着各路记者的面将被害人家属“架出”法庭、以所谓“土规定”剥夺律师使用自己笔记本电脑的权利,更多次将试图“混入”法庭的记者们轰出法庭。只要想想这种公然不合作态度可能付出的代价,就不难看出,一些人在这一案件上的“勇气”和“决心”之大。
可是,一个涉嫌犯下“报复陷害”和“受贿”两项罪名的基层官员,在强有力的恢恢法网之下,其案情到底能有多复杂离奇,竟需要一些部门如此费劲去查办,而另一些人则如此费劲去设障?一种可能是,此贪官在当地罗网密织,案件牵涉面较大,一些人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自然竭力要让审理过程“可控”;另一种可能是,在个别地方,闭门判案、“我就是法”早已成为一种潜意识和习惯,你想监督我就是挑战我的权威、干涉我的利益,岂能由着你!
与此相映证,在当天的审判现场,一位试图进入法庭的记者被请到了楼上,法院的一位领导还说要给他“上一课”。人们好奇,法院领导要为记者上什么“课”?是“点到为止”的采访技巧课,还是“学会为谁说话”的官场潜规则课?抑或,是一堂“你是哪个单位的”之类的棒喝课?
阜阳“白宫书记案”的闭门审理绝非孤本。此前,2008年9月开庭审理的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腐败案也曾拒绝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而其他地方类似做法也屡见报端。原本,对于此类既不事关国家安全、又不涉及公民隐私的普通贪腐案件,奉行信息公开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是一个法庭理应持有的基本的法律敬畏,也是我国司法系统的明文规定。可惜,在一些地方,这一切都形同虚设置若罔闻。公众很难不怀疑,这种遮遮掩掩背后,隐藏着“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主观故意和司法变形。
公众怀着极大的耐心,原本希望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辨析和沉淀之后,阜阳“白宫书记案”能成为一个司法领域的亮点。很遗憾,从目前已经进行的司法程序来看,并不足以让人乐观。相反,透过种种迹象,人们认识到,某些地方盘踞已久的法治灰点和另类“地方保护”的坚固堡垒,亟待得到坚决摧毁和无情涤荡。
有司法公开,才有司法公正;唯有勇于接受公众监督、将审理过程全盘袒露于阳光之下的案件,方能最终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此奉劝有关人等:切莫自恃公权玩弄法律之火,否则,难免有玩火自焚、沦为笑柄和反面教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