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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振龙:禁止媒体旁听的法院如何欢迎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00:03  红网

  作者:司振龙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类的认知常识:唯有事先是“躺着的”,尔后我们才能做到“翻身”——换个姿势再躺。然而有一个家伙明明是“站着的”,他原地转了一下脸,扭了一下腚,即宣称自己完成了一次漂亮的“翻身”——“站着翻身”,可能吗?就人类常识来说,显然不可能。但是,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做到了。

  据中新网11月24日发布的消息:“阜阳‘白宫书记’报复陷害举报人案”本月19日经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日前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逐一进行了解释回应。

  报道中,芜湖中院新闻的这名发言人大致回应了五个问题,包括张治安在庭审前曾多次更换辩护律师并在庭审中拒绝律师为其辩护,庭审当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亲属先后“退出”法庭等等。其中,针对两个近日来最遭社会质疑的问题——庭审当日“张治安未穿囚服出庭受审”和院方“禁止媒体旁听”,该发言人给出的解释分别是:其一,被告人是否应穿囚服出庭受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二,该案庭审当天,因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导致一些要求旁听的人员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他并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前一点,笔者无心作过多的纠缠——早已恶行昭昭、天下人皆闻其臭的张治安先生现今穿不穿囚服受审不是个问题,法院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的空子也不是个问题,问题是透过这种大言不惭的辩白,让人不禁遐想某与某是否有着“穿一条裤子”的可能呢?后一点,倒真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首先,且容我补上一点法律常识和重申一个不容篡改的事实。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作为一起歹人手持恶性权力伤人案件,“阜阳白宫案”显然既不算“国家秘密”也不算“个人隐私”,所谓的“旁听证”是个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与法律常识都会抵触的背后又暗藏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容篡改的事实为:通过那个怪异的“旁听证”以及更多的手段,在庭审当天芜湖中院确定无疑实行了“禁止媒体旁听”,这种行为也成为了媒体纷纷披露的对象。人民网:因“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案备受关注,现场有中央、省市等十几家媒体赶到,接上级指示,除芜湖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人员可以到庭,媒体记者一概不得进人法庭旁听,芜湖中院大厅门外有多名法警维持秩序;新华社:19日上午8时许,距开庭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已经不断有老百姓来到法院门口等候,诸多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也早早守在了法院门外。但出人意料的是,芜湖市中院以法庭容纳人数有限为由,拒绝任何媒体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即使记者持通行证进入了法庭,但被认出身份后,又被强制带出法庭……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芜湖市中院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中等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长江日报》、《华商报》、《重庆晚报》、《新民晚报》等等,也先后报道或转载了相类似的内容。相比较而言,细节最完整,堪称是“现场直播”的报道则见于11月20日的《中国青年报》的一文:《禁止媒体旁听的公开审判》,逼真地诠释了芜湖中院甚至安徽官方究竟是如何“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

  “这是一场迟来的审判……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场公开的审判严格限制旁听者。受害人李国福的家属只收到了两张旁听证,关注此案的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名记者吃了法院的闭门羹。

  早在几天前,很多媒体记者就多次与法院联系,试图获得旁听证。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旁听,但需要申请。但到庭审前,芜湖中院的说法是,旁听证已经发完了。

  19日上午8时,中国青年报记者用受害人家属的旁听证进入法庭。记者发现,庭审现场有72个旁听席位,好多都是空的,进入法庭的人相互打着招呼:‘你怎么也来了?’‘单位组织来的。’

  据了解,很多前来旁听的人是张治安昔日的部下。

  记者很快被一个人发现,‘你不是家属,请你出去。’一个法警架着记者,将记者轰出了法庭,并对围观的媒体记者说,他没有身份证,不能进去……法院一再的解释是:位置满了,只有有旁听证才能进。

  新华社记者程士华出示了一张旁听证,门口的工作人员放他进去了。他经过了门口三道关口的仔细检查,身上所有采访设备都被没收了。

  他通过了所有的检查,却被最里边的法院领导拦住了。随后,他也被‘请’了出来。不一会儿,里面便传出话来:不但要有旁听证,还要有身份证才能进。

  庭审快开始了,来自《新安晚报》的记者老春挤进人群,大声喊着:“我有旁听证,也有身份证,还有记者证!”

  在经过反复的安全检查后,老春比其他人幸运,法院没有把他赶出来。可是不到二十分钟,他也出来了。

  老春回忆说,我被法院的人带到了6楼。法院的一位领导说要给我上一课。‘他还告诉我,因为上面领导有吩咐,禁止记者旁听,也请你理解一下我们。我问是哪个领导,他就没有回答我。’老春提出进庭审现场瞄一眼的要求,也遭到了拒绝。

  据受害人家属介绍,庭审现场至少空着20个座位。

  ‘为什么不公开审理?为什么不让记者进去旁听?我们不想做“公正”表演的道具!’李国福的大儿子李登辉向法院提出严重抗议。”

  ——够了!不需要再作任何的评论了!笔者只想知道:以“禁止媒体旁听”的方式而遮蔽、断绝公众的视听,在19日的庭审中芜湖中院到底干了什么?现如今俨然摆定了一副“站着翻身”的德性,意欲进一步混淆、隐瞒讳莫如深的什么?乌烟瘴气、鬼影重重,旧的“阜阳白宫”未了、新的“芜湖白宫”又来,在安徽官场的污泥坑中,还有任何一点真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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