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颖
接连几天,强制拆迁持续成为媒体焦点。11月21日,央视报道了上海闵行区一个女人用燃烧瓶和前来强制拆迁的铲车进行战斗的消息;11月29 日,成都市金牛区自焚阻止强制拆迁的农民企业家唐福珍在医院死去;11月27日,贵州博宇房地产公司组织数十人,携带钢管、撬棍对9家住户8间门面进行暴力拆迁,同时非法拘留13名住户。
以上三条消息的影响力和造成的后果在这里我就不重复了。虽然强拆方在暴力机器支持下基本达到了将“钉子”拔除的目的,但付出的代价,比之于他们得到的“战果”,恐怕要大得多。
可以肯定地说,这三起拆迁事件已不可挽回地成为双输的局面,这其实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原本因开发项目要到手的税收和GDP增长指标,被打上了血的耻辱印记;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本来可以带来效益和利润的项目,成为烫手的山芋,甚至可能因舆论的压力令工程下马。即便可以有机会“勾兑”,但付出相应的成本,也是不言而喻的。而被拆迁户,因遭受到家园毁弃甚至妻离子散的结局,有的甚至还背上了暴力抗法的罪名。
这种双输甚至三输的局面,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不愿意看到还是发生了。这种事情发生的根源,就在于当下我们的拆迁制度中,还有许多先天的硬伤。
硬伤一,就是原本应该作为裁判者的政府角色出现了变异。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本来是平等的独立行为人,只是体量大小不一样而已。常识是:不管买卖的大小,必须是一场公平交易。你不能因为一方的财力和实力雄厚,而藐视另一方的尊严和合法权益。而政府的职责是监督双方公平交易,以公权保护强者不压迫弱者,弱者不欺骗强者,以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但事实上,在许多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利益一致,而偏离了中间人的角色。这种结果,就导致被拆迁人深度怀疑自己注定被宰,而对一切拆迁程序持怀疑态度。
硬伤二,拆迁的不透明性是导致拆迁工作不顺利的又一大隐患。当一个被拆迁户对自己的家园即将被怎样处置没有基本发言权,既不知道评估机构是谁,也不清楚将得到的补偿属于什么规格,而且很多掌握政策解释权的人在字词之间翻云覆雨捣腾决定着他们命运的时候,他们是没有理由相信任何说词的。而无数的后拆者获得更多利益的事例,不啻又是个刺激剂,让不想当钉子户的人,都想钉一钉试试。
硬伤三,某些拆迁者迷信暴力的力量。不管是行诸于黑社会式的拆迁公司,采用无赖恐吓断水断电;还是以下岗威胁公职人员动员亲属或采用别的合法的暴力机器,都是相信“强权即真理”,不管纠纷如何,拆成既成事实再说,大不了本地增加几个永远的上访户而已。
该到了痛下决心治理整顿拆迁事件的时候了。完善拆迁法规,理清与《宪法》和《物权法》相抵触的拆迁条例的是非问题、并实行阳光拆迁政策,公开、公平、透明,让迷信暴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拆迁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每一件拆迁工程,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这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的事情还太多。就让我们从最基本的做起吧,那就是承认并信守一个定理:暴力之于拆迁,犹如砒霜与酒,不能混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