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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时机已经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10:03   央视新闻频道

  作者:央视评论员周庆安

  前日,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的落实审议意见报告显示,审计署提出将会继续推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争取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12月27日央视《新闻直播间》中,央视特约评论员周庆安对此事进行了点评。

  部门预算公开的条件已成熟

  周庆安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央各部门的预算信息公开的推动条件和时机都已经成熟了。我们的中央各个部门的预算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像一个羞答答的美女,我们总是只能隔着面纱看到她的面孔,其实对于这样一个美女来说,如果能洗干净脸,打扮得体,为什么不能够站出来向世界各界展现你的绒帽?其实预算公开恰恰是这样的,它是一个政府替老百姓制订下一个阶段整个国家的花钱体系。它是一个责任,而不是一个政府的权力,如果把预算当做政府的权力的话,那么他就有权运用它,而如果当成一个责任的话,他就必须向社会各界有一个交代。

  从2008年5月1号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之后,这个公开条例中间明确规定预算信息,结算信息是属于各级政府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而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我们也看到了2009年财政部在对这一年的政府各级预算进行编制的时候,他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就是从政府层面来说,这个条件已经成熟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从公众这个层面来说,公众的知情权意识已经大幅度的提高了。学界代表,业界代表都已经开始自发要求向各级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各个部门的预算信息。虽然这种申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拒绝理由,甚至有很可笑的理由说,因为这个预算和你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但是像这样的理由,我相信在今后三年时间之内逐渐从我们视野当中消失,取而代之是一个更加标准,更加有效的预算公开的颁发。

  还有一点是在这三年的时间之内,我们看到预算公开的矛盾已经非常清晰了,现在的矛盾核心就在于要转变中央的某些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预算上的概念,同时要逐渐通过修订我们的《预算法》,把信息公开写到我们的预算法中间,来进一步的明确我们在制订预算的时候,我们就要知道这个预算将来是要展现在社会公众的面前的。

  预算公开应该逐渐走向编制公开

  审计署提出在三年内让中央部门预算公开,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那么在预算公开之后,还有哪一些进步的工作可以做?

  这就要说到预算公开这个概念了。实际上我们目前看到的预算公开这样一个概念,是预算在全国人大通过之后,或者是在各级地方人大通过之后,向社会各界公开。比如说我举一个最近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广州市财政局在10月中旬的时候,向社会公开了2009年广州市的财政预算,这个预算是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就已经通过广州市人大批准并且开始实施了,所以中间实际上有半年的时间长,从长期来说,这个预算的公开应该逐渐从这种通过公开,开始向着编制式公开变,因为编制式公开能够更好的保证公民进一步参与到预算的制订过程当中来,让社会各界都了解一个政府部门他在制订预算的时候,他想做哪些事情,他的每一笔钱可能花在什么地方,这个钱花的是不是恰当。财政部在2009年4月关于信息公开答问中表示,这个预算公开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财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至少民主决策的这个权利就需要社会各界来进一步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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