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红兵
1月8日四川省内江发生车祸,一对父子致1死1伤。但死者并非当场死亡,120却将其拉到殡仪馆冷藏。车祸5小时后其家属发现亲人未死,再次抢救无效才死亡。对此,内江卫生局长称其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医院对此则承认失误但表示无刑责。(1月10日《云南信息报》)
天下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还未死的人竟然在医院的诊断下被当做死亡处理,拉去殡仪馆冷藏,这医院不是救死扶伤,反倒成了“致活人于死地”,你说可笑不可笑?然而,可笑之余,却又让笔者感到揪心,命悬一线的人,5小时的黄金治疗期,却被放在殡仪馆里白白浪费掉,等到再发现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伤者的“被死亡”医院说是误诊,卫生局长更是以起死回生之“颠簸术”来搪塞,着实让人气愤!生命危在旦夕,岂能如此疏忽?卫生局长好歹也是有学问之人,还真认为世上有让人起死回生之术,这显然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导致有网友戏称:“医院没必要存在了,人生了病特别是昏迷了弄辆车“颠簸”一下就好了,治病救人的职责转给公交公司吧。”
本来,若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说不定还真能够“死而复生”,可现在的事实却让人感到惋惜与悲痛,迟到5小时的诸多努力终究没能够将伤者救活。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若冷藏伤者的5小时被用来救人,死者还会死吗?相信奇迹还是可能会眷顾伤者的!可现在,医院所谓的“疏忽”将这么一点希望也侧地破灭了,真可谓间接的杀人“凶手”。
如果说“被死亡”是医院的 “疏忽”所造成的,那么,真死亡则是部分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不强、在自身职业上存在着傲慢的态度、有违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职责所导致的。“被死亡”案不仅造成了伤者死亡的不可挽回性社会悲剧,同时也是对这个社会上部分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真实写照,给医务工作者们敲响了职业责任的警钟。
笔者认为,在这起“被死亡”案中,医院的“疏忽”行为断然葬送了死者求生的可能,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其所谓的在检查时有“疏忽”不可断章取义,这直接导致了伤者黄金救援时间的延误,并最终造成了伤者的死亡,何有无刑责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