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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华:行业协会管控价格无效且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4日07:46  新闻晨报

  作者:苏振华

  中国推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三十年了,但权力试图控制市场的行为从来没有真正消除过。新近有两则消息,一是“银行业协会全面叫停房贷返点”,一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三个协会发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规定新书不得打折,网上书店销售不得低于8.5折。“新书限折令”的制定者更是恶狠狠地叫嚣,“不执行就制裁”。

  两个限价令的实质都是进行价格管制,协会头目们透露的理由同样类似:一曰行业特殊需要管制,二曰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

  先看第一个理由。目前似乎广为人接受的一个说法是,由于粮食安全的特殊性,土地需要红线保护。如果这一说法成立的话,粮食生产需要投入人力、种子、化肥,运输粮食需要交通工具,生产交通工具需要投入不计其数的各种原材料,保障运输通畅又需要修建道路……如此一来,为维护粮食安全,单单给土地划上红线是远远不够的,莫非与之相关的各种产品、各个行业全部要红线保护起来?那么干脆回到全面的计划经济时代好了。

  维系人类生存需要各种资源,各类资源的重要程度的确是不一样的,如何来评价其“重要性”、“特殊性”呢?进行某种武断的绝对性评价是行不通的,粮食、空气、图书,何者更重要,根本说不清楚。只能是进行相对评价,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自由竞争之下形成的价格信号进行评价,如果某种物品人们觉得更为重要,对它的需求就会增加,其价格就会上涨,不断变化的价格体系,就是对各种商品“特殊性”或“重要性”的最好评价。如果对价格进行人为管制,价格信号就扭曲了,资源配置就会失去平衡,经济就会陷入混乱,最典型的例子是大炼钢铁之类的闹剧加悲剧。这些其实早是市场经济的常识了,难道限折令的始作俑者就不懂么?

  至于说“保护消费者利益”,就更不值一驳了。其一,莫非价格越高消费者越高兴?其二,难道消费者是傻瓜,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里,需要权力来保护?毫无疑问,所谓限折令根本不会被真正执行,书商和银行会有无穷的办法予以消极抵制,就如前些年兰州规定“牛大碗”拉面不得高于某个价格,商家立马改用小碗,最终这一限价令不了了之,空遗笑柄。

  “制裁”一说,就更荒唐可笑了,行业协会是个嘛玩意儿?不就是一民间组织嘛,根本没有也不应该有立法权和执法权,声色俱厉的所谓“制裁”吓唬得了谁呢?我想提醒这些协会,你们的行为不但无效,而且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之间或者行业组织不得商定垄断价格”;《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今年将实施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的第九条指出,禁止行业协会主导串谋行为。协会的头目们应该马上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悬崖勒马,否则,以“私法”来“制裁”他人不成,首先自己就要被真正的司法给“制裁”了。

  荒诞不经的限折令之所以出台,有两种解释,一是无知,二是握有权力之后的狂妄。哈耶克有一个经典分析:对经济计划管制之类的试图控制他人行为的举动,来自于权力所有者的狂妄,他们以为他们比所有人更聪明。而事实是,狂妄和无知,往往是相伴相随的。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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