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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桂青:广州“一事一衙”违背大部制改革初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8日11:39  民主与法制时报

  广州“一事一衙”违背大部制改革初衷

  □董桂青

  2009年底,广州完成“大部制”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从原来的49个精简至40个。然而,刚进入2010年,广州市政府就将再新增一个正局级机构——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据称,这个机构目前正在抓紧落实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和办公场地等筹办工作。(1月12日南方日报)

  广州市完成“大部制”改革仅仅数月,就要在已经精简和职能整合的基础上新增一个正局级机构,这让人不得不为“大部制”改革成果能否得到巩固表示担忧,也为政府仍旧顽固坚持过去那种“干一件事情设一个机构”的陈旧管理模式表示忧虑。有专家就称陈旧的管理理念不改,“大部制”改革后的政府将重蹈再次膨胀覆辙!

  “一事一衙”不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而且也是权力过于集中、公共权力部门化的突出表现。它不仅让政府机构无限膨胀和臃肿,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也使政府部门和工作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相互监督制约成为极大难题,造成严重的权力争夺和责任推脱、相互扯皮踢皮球现象,使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不能有效整合,极大地影响了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服务宗旨的实现,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从2008年开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场被称为“大部制”改革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前这项被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轰轰烈烈的改革活动正在有步骤地向县级政权推进。所谓“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对照“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和宗旨,我们不难看出,广州市增设“三旧”改造办不仅严重冲击了“大部制”改革的严肃性,也从根本上背离了这一政府体制改革的初衷,与改革目标是背道而驰的。首先,“三旧”改造办“集中统筹办理改造审批审核事项”的基本职能,在现有的“大部制”部门中已有明确归属,无需另行设立新机构。其次,“三旧”改造办作为一个机构统一行使全部“改造审批审核事项”,权力过分集中,不符合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改革要求,容易滋生专断和腐败。同时,“三旧”改造所涉的规划、审批、拆迁等事项,必然与原来拥有这些职能的常设机构发生冲突,要么造成权力争夺,要么出现推脱扯皮。最终这个“三旧”改造办临时机构完成历史使命终止解散时,也必然留下许多谁都不管的遗留问题。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大部制”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许多来自旧观念和管理模式的挑战,如何防止改革回潮、政府机构精简重回迅速膨胀的老路上去,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也是许多专家学者当初就担忧的,其根源在于“大部制”改革自始至终缺乏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其随意性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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