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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反对建污泥焚烧项目折射议事程序失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1:53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刘敏

  广东佛山南海区欲建污泥焚烧项目曾遭市民反对,如今再起波澜。本月24日,广东佛山市民自发聚集街头,开展“戴口罩巡游活动”,巡游时市民高呼“保卫家园、反对污染”等口号,以表达对污泥焚烧项目的反对。活动参与人数达400多人。(1月25日《广州日报》)

  毫无疑问,与广东番禺垃圾焚烧事件一样,佛山市民本次自发巡游街头,都是觉醒了的公民表达利益关切和权利诉求的正常行动。这一行动的权利为我国宪法所确认并保护。

  根据报道,24日下午1时30分,巡游正式开始,沿途不断有人加入、汇合。尽管人群庞大,但巡游队伍组织有序,维持秩序的全副武装的警察,更多时候只是在疏导队伍前方的车流。到下午4时30分左右,巡游活动按照计划结束,人群开始散去。现实世界的权利热情,同样在网络上得到激发与响应——“今天的行动只是想有表达大众心声的效果,希望大家都要有理性和恒久之心”,有网友留言如是说。

  纵览活动全程,我们要说,它是市民对利益更文明的表达,对权利更文明的坚持,至少在形式上,它展示了市民权利诉求活动的新气象。

  建设污泥焚烧项目,是城市公共事务,体现为公共决策,市民对此有看法、有意见,除了走上街头,现行制度框架还提供了其他渠道。今年1月,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即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对,期间,不少市民就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意见、提出质疑。所幸,相关方面做出了积极回应,佛山环保部门以及相关区政府表示愿意协调解决。也许是担心政府协调之诺久拖不决,甚或不了了之,也是为了向政府持续施压,佛山市民从而诉诸街头巡游举动。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亦并非全无来由。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很多城市事务方面,其他渠道往往不见回音,有摆设之嫌,即或为政府所闻,内部议来议去,事情却难见明朗之迹象,而躲避、转移乃至压制、掩盖,也是并不少见的手段。可以说,市民走上街头,有时是被迫的选择。不论是广东番禺垃圾焚烧事件,还是更早之前的上海市民“散步”反对磁悬浮,在走上街头之前,市民也通过其他渠道表达了意见,但皆成效不大。如果常态的议事程序不仅民主,而且高效,市民本不必走上街头。

  在现代政治文明中,谈判协商是处理公共事务的基本精神,在制度上体现为人大代议制以及政府各部门具体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在形式上则主要体现为会议。会议关键在“议”,要议事,不是听报告、开讲座,会而不议,便无法体现议事协商的公共精神。不可否认,我们很多议事之会,缺乏议事协商的氛围,或者开成决策告知会,代民做主,或者低质无效、内容空泛、徒具形式。

  佛山市民这次走上了街头,他们的意愿变成决策最终还是归结于议事。佛山两区政府将进行协商,这是议;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将报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这还是要靠议。假如议事程序真实且高效地运转,并且议而有决,则不论城市大小事务,个人或群体的不平之鸣,就不必总是要在街头伸张与解决。

  更进一步说,街头活动虽是市民权利,但凡事靠此解决,其实并非一种正常的治理状态。改革开放使国家社会政治回归常态,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社会事务从街头、广场走进了办公楼,因为政府办公楼里已建立起常态的议事制度与程序。反过来说,如果市民走上街头之举日见其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提醒政府,需要检视常态的制度和程序是否失灵、是否运转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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