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张森林:公众热捧公积金救急实属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10:02   上海商报

  作者:张森林

  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此举引发广泛热议,赞同者认为“为家人治病,比买房更重要”。

  广西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受到了公众广泛赞同,然而笔者以为对此尚需理性看待。尽管毋庸置疑,“为家人治病,比买房更重要”,不过问题在于,“医保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性质不同、功能不同,分属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保障范畴,群众为何就不能兼而得之,却只有“二者取其一”才可“救急”呢?如果不从根本上筑牢医保“堤坝”,让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这种“救急”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群众的大病负担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众之所以热捧这项政策,原因主要不在于其优势有多大、可行性有多强,而是基于现实利益的无奈选择。一方面,看病费用节节向上攀升,医疗保险解决不了普通群众看大病问题;另一方面,房价年年居高不下,公积金也解决不了普通群众的购房难问题。权衡之下,与其让利用效率低下的公积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取出来看病。说白了,公众所真正关注的焦点并非公积金能否“救急”,而是如何支配才合理。

  总而言之,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全方位的,决不能通过“取舍”来解决矛盾。唯有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扩大医保范围,提高统筹支付比例,并有效破解“看病贵”难题,才是让群众看得起大病的治本之策;唯有改善公积金制度设计,提高公积金利用效率,才是挖掘和发挥公积金保障功能的最佳途径。否则,倘若单纯地“拆东墙补西墙”,将公积金拿来“救急”,最终恐怕啥也“救”不了!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公积金 使用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