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给私家车上牌,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公民对私家车的使用权,就其性质而言,这和你买了一件衣服却不允许你穿,买了一口锅却不允许你用来煮饭一样,是十分荒谬的。
为了解决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民盟江苏省委向省政协提交了一份名曰《关于建设我省可持续发展生态公交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其中最雷人的一条是:先停止私家车上牌一到两年,因为“只有社会车辆减少了,公交发展才能有保障”(1月25日《扬子晚报》)。
这一建议,在我看来,是一个不妙的馊主意。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这一建议如果真的实行,将严重侵犯公民对私家车的产权。因为公民对私家车所拥有的权利,不仅是“一项权利”,而且是“一束权利”。这束权利中,不仅包括所有权,也包括使用权。停止给私家车上牌,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公民对私家车的使用权,就其性质而言,这和你买了一件衣服却不允许你穿,买了一口锅却不允许你用来煮饭一样,是十分荒谬的。这种政策不仅于法无据,甚至干脆就是违法的。
其次,把交通拥堵归结私家车太多,也属于指鹿为马。比如中国内地城市的私家车的拥有率远低于香港,但拥堵程度却往往超过了香港。原因在哪里?主要还是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太低,交通规则也不尽合理,再加上驾车者遵守规则的意识比较差等原因造成的。所以要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首先应该从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方面着手,而不应简单限制私家车的使用。
退一步说,如果一定要减少路面的车辆,那也应该先考虑减少公车。中国的公车拥有量之高、之不合理,是尽人皆知的,其使用率也远远高于私家车,江苏民盟的提案回避这个问题,却单单揪住私家车不放,这是不是专挑软柿子捏呢?
第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轿车进入家庭,这是一个不可遏制的大趋势。私家车无非是一种商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任何试图用行政手段限制民众购买商品的行为,都只可能是抽刀断水,不会有什么效果。
第四,究竟是公交出行太不方便才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买私家车,还是因为私家车太多而导致了公交出行困难?我想原因只能是前者。所以,江苏民盟的这条建议,其实是倒因为果的。实际上,很多拥有私家车的市民也并非特别富裕,只是因为选择公交出行太不方便而不得不选择私家车。解决这个问题最合理方案,只能通过大力发展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使其在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方面具有相对于私家车的“比较优势”,然后促使私家车的拥有量或出行率水到渠成地自然降低。试问:在公共交通状况根本改善之前,骤然限制私家车,由此给市民的工作、生活等造成的成本,以及整个城市效率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在私家车不断增长之时,如何更好地统筹城市交通,解决拥堵和污染“大城市病”,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民盟在政协积极献计献策,也是值得鼓励的。但所提建议还是应该建立在周密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至少不要说外行话。否则,岂不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