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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辉礼: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8日13:24  廉政瞭望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文/向辉礼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立足未雨绸缪,抓住关键要害,细化保障措施,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与时俱进是关键。要研究“新”,密切关注客观形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正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规律,自觉更新反腐倡廉的工作观念,以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要做到“勇”,敢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无畏的勇气进行探索,着力在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大胆创新,弥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失误和漏洞,发展完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要注重“干”,理论源于实践,制度也来自于实践,要一次次地反复地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必须在实践中干,除了干没有其他办法。要讲究“巧”,既要摈弃现有制度中的糟粕,也要传承现有制度中的精华;既要否定国外制度的落后不足,也要正视国外制度的先进成熟,真正做到博采众长、兼容并蓄,把别人创新的经验和成果与自身的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制度创新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拿出自己的创新成果和举措来。要立足“法”,制度创新的最终目的是要突破固有思维和意识形态的束缚,拿出新办法,以新的智慧进行更加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质进展。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未雨绸缪是根本。要增强“前瞻性”,系统研究反腐倡廉面临的考验和难题,正确判断反腐倡廉的工作形势,认识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遏制腐败的新对策,有意识地为反腐倡廉制度注入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的内容。要保持“动态性”,主动认识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探知社会发展相关要素的变化,对一些现行的过时或行将过时的制度政策进行清理和创新,使反腐倡廉制度始终保持适应社会发展的动态性。要预留“延展性”,通过科学合理的弹性安排实现制度的阶段发展和逐步完善,在一些特定规则的内容和程序上留有余地。但这并非无限扩大特定主体的权限,更非在规则上给予特定当事人以宽松的自由裁量权。要深化“系统性”,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制约有力、配套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强化“支撑性”,坚持在既定主体的基础上改革反腐倡廉的权力架构,发展完善党内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抓住关键是核心。要把好“用人关”,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减少和杜绝“用人不当、用人失察”,“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情况的发生。要把好“做事关”,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要把好“用权关”,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务,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强化落实是保障。要坚持“实用性”,形成严密的制度运行体系,使制度在工作中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要增强“吸引力”,确保制度创新的激励性、保障性、约束性、制衡性,使人不必、不想、不能更不敢腐败。要强化“执行力”,突出责任追究,切实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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