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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新:联合国在海地人道救援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30日07:21   上海商报

  作者:张智新

  造成数十万人员伤亡的海地大地震发生已半个多月,业已结束人员搜救阶段。海地当局已宣布把工作重心从搜救转移到帮助幸存者上,开始着手将50万太子港灾民迁移至郊区暂住。面对这场近乎浩劫的空前灾难,联合国携手有关会员国和国际组织,不遗余力地开展现场救援、救灾协调、呼吁募捐等一系列人道主义行动,成为海地废墟上持续飘扬的一面生命旗帜。

  多年来,从苏丹、巴勒斯坦到阿富汗,从海啸后的印尼到风灾后的缅甸,全球每一个存在人道主义危机的角落,都会有联合国人道救援机构的身影,“UN”和红十字等一起,早已成为国际正义和生命天使的化身。

  当然,联合国人道救援活动的持续有效,离不开对自身机制建设与完善等方面的不懈努力。

  努力之一,就是完善人道救援的组织协调机构,强化其责任和应对能力。为了提升其应对人道主义救援紧急情况的能力,联合国于1991年任命了紧急救济协调员,1997年设立了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主管人道事务的副秘书长负责对协调厅的领导,并兼任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设立了“机构间常设委员会”作为其决策部门,吸纳国际红十字会等人道救援组织加入,负责政策制定、机构协调和分歧解决。此外,还设立了由专家组成、随时待命的灾害评估协调小组,开展城市搜救等专业分类业务的救灾部门,以及常住灾害多发国家的联合国灾害管理队等,分工协作开展救援工作。

  印度洋海啸发生后,联合国有关官员在受访时说:“联合国系统拥有许多人道救援专门机构,救灾架构完善,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国际组织都不具备的。”对照其完善的机构和良好的效果,此话确非自吹自擂。

  努力之二,就是构建起捐助方充分信任的呼吁捐助机制。联合国人道救援所需资金70%以上来自于捐助,来自其自身常规拨款只占极少部分。2006年,联合国的人道主义呼吁捐款总额为47亿美元,2007-2009三年分别为39亿美元、38亿美元和70亿美元,2010年相信会更多。捐助方多数为联合国会员国和相关组织。为了保证获得持续、充足和及时的捐助,联合国3年前和捐助方一起通过了“良好人道主义捐助原则”,作为约束和激励包括其自身和捐助方等在内的道德条款。为了建立并维持捐助方的热情和信任,联合国还设立“一笼统”式的综合捐助如“集合融资”,更坚持将亟待捐助的对象内容项目化,并设立应对不同需要的分类基金如“中央应急循环基金”。同时,还规定联合国人道救援机制如违反相关规定,应该受到新筹款机制的处罚(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则免受这一罚则约束)。

  所有这些,都尽可能确保了捐募资金在筹募、接受、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上的公正透明和科学有效,从而为联合国人道救援机构的募款活动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此外,联合国人道救援机构还全力建立与包括自身其他机构以及世界银行等各类其他国际组织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人道救援工作的绩效评估,争取受助方社区力量的参与等。

  正是有了上述诸多良好的治理机制,才保证了联合国人道救援的及时有效与公正透明,使得其有意愿更有能力开展持续广泛的人道救援,从而为全世界苦难人群雪中送炭。

  这一现象的主体虽然是联合国这个战后最大的国际组织,但对中国国内类似组织及其行为依然颇具借鉴意义。借鉴之一在于政府要大力鼓励和扶持非政府组织(NGO)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之成为包括人道救援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的重要参与者、组织者和监督者。借鉴之二在于应通过立法、财政扶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动非政府组织在组织建设、治理机制等方面的革新和进步,努力完善其结构和功能,不断提高其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和效率。借鉴之三,则在于中国包括带有官方背景的各级各类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也需学习借鉴联合国人道救援机构的捐助机制,不管创新捐助手段和形式,完善捐助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捐助款物使用效率,从而不断增强自身公信力。

  联合国在包括海地救援等在内的历次全球重大人道主义灾难中的巨大作用,也充分显示了联合国的强大生命力和组织优势。这充分证明:联合国需要的是在共识基础上的可持续改革,而非伤筋动骨的改组,更不是依照某个超级大国单方面意愿的以旧换新!(作者系首都经贸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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