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洪波
春运第一天,广东东莞火车站被记者拍到“乘客爬窗上车,铁路人员协助”的照片,东莞火车站站长和书记因管理不力遭免职。消息传出,众多网友开始为两名铁路干部喊冤。
喊冤当然是基于对铁路人员帮助乘客爬窗上车的认识。大概很多人认为,乘客春运返乡,事情很大,车站人多,按顺序上车恐怕来不及,所以爬窗也未尝不可,铁路人员帮助爬窗,很有人情味。
我想,这种想法建立在爬窗上车没有导致安全事件的基础上。从车窗上车,肯定不符合安全规程,隐含着危险。并不是每一次违反安全规程都会出现悲剧,但对安全规程视若无睹肯定会导致悲剧。矿井不是每一次忽视安全就要死人,娱乐场所不是每一次忽视消防都要起火,爬窗上车也不是每一回都会不慎坠地或者车动人落,但都隐含着出事的危险。
所幸爬窗上车未出现意外,若是出现意外,铁路部门必然要为没有制止乘客爬窗而承担责任,何况铁路人员还帮助乘客违反安全规定?春运也好,平常时节也好,安全第一,没有比消除安全隐患和清除不安全苗头更重要的。
或者,乘客太多,秩序不好,人们担心上不了车。但事情要一码作一码论,铁路人员必须组织得当,保证乘车秩序,而不是助人爬窗,乘客也应排队顺次上车。如有需要,铁路部门应可延长站点停靠时间,仍然可以保证安全。若实在出现无法上车的情况,乘客可以凭票向铁路部门提出违约责任赔偿。
铁路部门并未追究爬窗的乘客,也未追究帮助乘客爬窗的普通铁路工作人员,应该说是合乎中国式情理的。但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必须受处理,处理站长和书记,是适当的。免职处理重不重,是另一回事,可能要看铁路相关规定,但站长和书记未能认真组织春运,未能树立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若不即行制止,很难想象在运输上亿人次的春运期间,忙乱之际会不会出现本可避免的悲剧。
据报道,拍摄东莞车站春运照片的记者,感到内疚。那本来不是“舆论监督”,而是一个客观报道,甚至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人情温暖”。然而,春运大幕刚刚拉开,铁路部门怎么能眼看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而不迅速反应?乘客爬窗,铁路人员相助,人情是温暖的,安全规程是被通融的。通融多了,就没有安全规程可言了。
春运是客流高峰,乘客慌回家,铁路慌运客,越是这种时候,越要看到潜在的危险,越要对安全集中精力,宁可比平时更严格一些,不可以侥幸。前年春运刚开始,就有一个女大学生因被挤下站台而遭火车轧死。不用说,出了事,人们都会要求管理部门维持好秩序,并且回头追问管理失职。今年春运第一天的乘客爬窗,没有出事罢了,但管理部门严格安全规程,何以会遭非议?
有人说,爬窗上车的地方还有很多。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还有很多,但越多越说明问题严重,越需要立即改变。这样的事情,以及其他违反安全运输规程的行为,必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哪里还有爬窗上车的现象,若有证据,也应当与东莞火车站一样处理。顾念左右,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就可以马马虎虎。这也过得去,那也没大碍,如同胡适先生所说,“差不多先生”太多,得过且过,所以我们总是会出大事。
与其出了安全事故再去哭,不如先行管好安全。铁路这几年出的安全事故不少,还放任违反安全的行为发生,岂不是一点记性都没有?春运刚开始,还很难保证一定平安度过,哪怕再谨慎认真,还唯恐会有事故发生,哪里能够看到违反安全规定的事情,只觉通融的暖意,而不在意违反规定的危险?
我们对矿难中的安全疏忽有多痛恨,对火灾事故中的消防隐患长期不改有多痛恨,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春运组织和管理就应该有多痛恨。矿难之前,安全疏忽可能侥幸没有事故;火灾之前,消防隐患也曾经长期没有问题。旅客未能顺次上车,车站未能制止旅客不爬窗,这是大隐患,站长和书记因而被免职。不要说没有发生什么事故,真的发生事故了,损失可能就无法挽回;何况,如果没有事故就不处理违规行为,安全规定难道是专用于事后悔过,而不是用于防患未然的?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