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2010年的“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2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也是新世纪连续第七个锁定“三农”的“一号文件”。诚如报道所称,中央一号文件12年姓“农”,年年都有新政策,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惠农成效不断扩大。在笔者看来,除了城乡统筹这个核心之外,中央文件首提“新生代农民工”值得大书特书。
何为“新生代农民工”?坊间的定义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这一特征就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有明显不同,新生代农民工的乡愁渐渐淡薄,他们对故土有疏离感,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已经与市民差异不大,他们对城市有认同感,强烈渴盼融合城市,成为新市民。因此,新生代农民工走向市民化,才是他们的归宿。
如何保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首先需要城市以感恩、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们,而不是歧视和拒斥。当前城市的一些决策者和普通市民,对新生代农民工依然不友好、不真诚、不关爱,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讳地让农民工“团成一团,圆润离开”,这无疑增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艰难处境和苍凉心境。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谈到新生代农民工时表示,城里人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是: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而不是排斥他们。绝不能在城市里再搞出个“二元结构”,防止出现一些国家现代化大城市边缘的“贫民窟”现象。
其次,城市需要从制度建设上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新市民。一方面拆除制度篱笆,比如改革城乡二元户籍体制,首先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敞开城门,让新生代农民工从身份上成为新市民,让他们把城市当作新家园,有归属感。另一方面则是提供福利保障,不能厚此薄彼,要像对待市民一样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如果没有让农民工取得同等的福利,新生代农民工即便褪去了农民工的标签,也是脆弱的新市民,他们的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差距依然难以愈合。
最后,城市需要平等赋权,在新生代农民工走向市民化的进程中,让新生代农民工拥有像市民一样的各种权利,比如选举权。众所周知,按照现行选举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每一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并不相同,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而在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将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农民享有市民同等选举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更应该拥有同等选举权。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还表示,对新一代农民工应作为一个专题来研究,这不仅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和政策选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尤其是城镇化具有特别意义。诚然,归根到底,新农民工市民化,才能早日实现我国城镇化,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破除阶层固化,走向从财富和权利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