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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佑至:食品安全需要完整的保障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2日08:15  东方早报

  作者:夏佑至 

  有一种捕鼠器设计得精巧,在竹篮子的一端开有外敞内窄的小口,篮子里放了诱饵,老鼠被诱饵的香气诱惑,费力地从小口子爬进去,大吃特吃,撑得腰粗肚圆,转身想出去的时候,为时已晚,没法通过篮口了。

  这种捕鼠器有喜剧效果。人们看到老鼠在篮子里抓狂,联想到人性和老鼠差不多,都觉得很好笑。笑过了,还要编成寓言,告诫小朋友,不要被看上去有利可图实则危险的陷阱所诱惑。

  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制度不完善,人就会像老鼠一样无法抵御诱饵的香气,所以总是重蹈覆辙。“三聚氰胺奶粉”能够重出江湖,就是一例。

  问题奶粉之毒,连最爱国的“四月青年”也消受不起,让人怀疑大国崛起的前景,为和谐社会抹了黑,这才导致田文华锒铛入狱,李长江黯然去职。即使仅仅是对个人前途负责,监管机构和官员在销毁问题奶粉时,实在也应该用心一点,再用心一点。但事实与人们的期待相反,10万吨问题奶粉还是在市场中潜伏下来。

  一些质检官员的表现不符合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除非在他们看来,放任和隐瞒问题奶粉并没有什么风险可言。好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副总理李克强说了,对近期发现的使用和销售问题奶粉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彻底追查,对问题奶粉要全部销毁,对不法分子要予以严惩。如此一来,我们可以拭目以待,这些失职、塞责和无职业道德可言的官员们,如意算盘是怎样落空,究竟将受什么样的惩罚。

  食品安全委员会是2月10日高调成立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任主任,另两位副总理回良玉和王岐山出任副主任。成立高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自上而下地向各级行政机构施加压力,解决某些繁难问题,是中国行政体制的特色。此次三位副总理牵头,委员会的规格不可谓不高,中央政府对食品安全不可谓不重视,但行政只是国家公权力的一个部门,行政权力的规格再高,没有其他部门的充分配合,往往不能保障一项政策的效果。

  行政机构重在效率,司法旨在公正地裁决纠纷,而“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进入20世纪以后的现代国家,媒体的作用也日益显露。包括中国在内,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无不着重申明公民有言论自由,原因就在于,媒体也即舆论的力量,不仅可以通过公开的讨论凝聚共识,还能够迫使各部门公开透明地运行,防止他们因为私利或失职,导致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重大公共事件涉及到千千万万国民的切身利益,尤其需要上述各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运作,才能保证制定政策不至于偏颇,执行政策不至于走样。

  仍以问题奶粉为例。食品监管机构当初要不是尸位素餐,问题奶粉不至于流毒天下;如果他们在接到家长投诉后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做出事后补救,危害也不至于到后来那种地步;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和揭发,并且点出了问题奶粉生产厂家的名字,很难设想会有后来那种疾风骤雨般的查处行动,更多的孩子还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有毒”的奶粉。

  继续假设下去,如果人大代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求质检总局负责人前往人大接受质询,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会发生系统性的失职,导致国民生命财产遭到如此沉重的损失,并对当事官员的法律和政治责任一追到底,而不是任由他们以退为进,等风头一过就泰然复出,试问,质检部门又怎么敢如此懈怠,竟使得大批问题奶粉未经销毁继续遗毒人间呢?   

  所以,高级别的议事协调机构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来说是必要的,但为了保证执行效果,人大、司法和媒体也应各安其位,配合并且监督行政权力,这才是避免再现问题奶粉之类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解决之道。   

  (作者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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