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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财产公示缺位的大义灭亲只是一出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8:17  燕赵都市报

  作者:邓海建

  大年初一,安徽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某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令人惊讶的是,这封举报信竟出自这名局长的前妻和17岁的儿子。为抓住刘某“贪污受贿”的证据,小刘母子俩11日住进了局长办公室,守了室内3个保险柜整整8天。(今日本报13版)

  若不是情感纠葛、家庭破裂,大义灭亲的戏码不会上演,自称没有贪污受贿的刘局长,日子过得肯定还很太平。作为个案,刘局长的遭遇不具有多大公共性,但如果目光更长远一点,因妻儿、情人,甚至小偷偶然“揭发”出来的案件并不鲜见。于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成了一种制度缺位下的官场“流行病”。

  财产是最硬的举报信。当事人可以不承认贪污、可以不承认受贿,但自家口袋里的银子总能攻破其最后的心理防线。鉴于职务监督的复杂与可操作性较弱,公众一直呼吁最简单的阳光监督:财产申报。自1994年我国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后,对此的探索与实践似乎也未曾停滞过。去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中国正在积极准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将是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也曾透露,中央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

  具体来说,继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探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纷纷“试水”。然而,这种尝试带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是试点的多为“小地方”或清水衙门,甚至选取“新干部”为模本,不具有典型意义;二是各家自说自话,采用“一定限度”等保护性政策,申报不彻底;三是有关部门缺乏统一的表态与说法,财产申报与公示一直是“但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于是,申报与公示的多为看得见的收入和申报者陈述的“收礼情况”,而申报人的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股票、有价证券等理财产品,由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债权债务以及个人银行存款等关键内容,则轻松避开了风头。

  调查数据显示:对财产公示,90.1%的公众赞成,97%的官员反对。在限制公权成为必然趋势的当下,在低保户的财产都能“被公示”的现实中,这两个数字其实说明了不少问题。既然在“要不要申报与公示”上不存在分歧,剩下的,就是“怎么申报与公示”的技术性问题——— 按理说,技术问题是最容易解决的。但诡异的是,在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问题上,技术竟然难于法理。

  财产公示缺位下的大义灭亲戏码,怎么说也是一出反腐戏,但这样的“成果”是让人无奈的,就好比本该一日三餐的事情却要靠“天上掉馅饼”的小概率来解决。某种意义上说,刘局长的不幸也是一则寓言,启示我们的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不能再搞成看不到终点的肥皂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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