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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同票同权将带来一场城乡平权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12:10  荆楚网

  作者:曹林

  两会的话题海洋让人眼花缭乱,两会的观点盛会让人目不暇接,但毫无疑问,抨击畸高房价也罢,敦促财产申报也罢,这些讨论很大程度上都只停留于高谈阔论的务虚层次,然而有一项议程是实在的、公众可以触摸、基本已成定论的,那就是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正如此前媒体就已津津乐道的,此次修改最大的亮点是确立了同票同权原则,"四个农民等于一个城里人"的历史将会终结,4∶1的差别代表制将完全由1∶1的比例代表制所替代。

  从4∶1到1∶1,这一次的修改跨越了很大的一步。十七大报告只是说"逐步实行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而这次是一步到位:没有分几步走,没有再"相对平等",未采用过渡性的2:1,而是跨越了历史一步到位地完成了同票同权,有望实现真正意义平等选举。

  今天同票同权和人人平等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过去的选举就不平等了?不少论者有这种看法,今年人大开幕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记者将这一问题抛给了李肇星。我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不能把今天的平等与昨天的平等对立越来,今天更平等了并不意味着过去就不平等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史不是割裂的,今天只是昨天的延续,是一点一滴的社会进步积累越来的,我们无法割裂自己与过去的联系,也无法揪着自己的头发将自己提离地面。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脚踏现实土壤,你就无法进步。

  可能没有哪个词语比平等这个词的意思更含混和捉摸不透、有着更丰富多元的层次了,可能也没有哪个词比平等的实现更需要依赖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知水平,对平等的理解无法超越现实的发展条件。中国的选举平等,就是一步步在不断修正已适应发展和变化了的现实而走到今天的,不用今天的眼光去苛求和否定自己的过去。从1953年的第一部选举法开始,中国的选举平等在不断的进步中,从8∶1到今天的1∶1,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还有采纳到无记名的投票方式以及对选举程序的不断规范,这些进步都是一步步走过来。当初这不同比例的规定,确实不完全平等,但正如小平同志所言,只有那样才能真正反映我们的现实生活,是过渡到更为平等和完全平等的选举所必要的。如今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使城市人口很快超过农村人口,完全平等的条件已经成熟。

  勿庸置疑,选举平等同票同权的实现,将会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得到实施,将掀起一场城乡的平权革命。

  有专家把选举权平等性比喻成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灵魂,确实如此。如果说教育平等是社会平等的起点,那么,选举平等就是政治平等的起点。一个再穷的人,在平等的教育制度下,都可以站在平等的起点上实现向社会上层的流动;一个再边缘的群体,在选举平等和同票同权下,也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并为自己争取到平等的权利。民主政治是由一系列制度构成的,除了至上的宪法外,最重要的应该就是选举制度了,因为民主权利都是通过选举来表达的。特别是在作为代议民主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下,人民通过选举出自己的代表委托他们参政议政行使权利,监督政府和制订法律。所以,选举代表是人们的民主权利中最核心的权利。无代表,不纳税;没有代表,就无法表达权利,没有平等的代表选举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效力不同等,就产生了权利的不平等。什么样的选举制度下就有什么样的权利生态。

  审视当下中国社会的诸种不平等,尤其是城乡不平等:同命不同价,同样出车祸被车撞死,城市人可以获得比农村人多几倍的赔偿;户籍制度的不平等,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包含着高无数倍的福利;教育投入的不平等,城市学校获得的政府投入比乡村多无数倍;医疗投入的不平等,医疗投资都往城市大医院流,而乡村卫生所举步维艰……这一切的不平等,都可以从4:1的差别代表制中找到根源。同命不同价,生而不平等,很多时候正源于"四个农民等于一个城里人"的同票不同权。

  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它通过立法决定着权利的分配、财政预算的分配和其他利益的分配。当一个城里人手中的票获得比一个农民多4倍的权力时,这样的差别必然会表现在立法偏向中。如果同票同权,如果农民获得平等的选举权,他们选出的代表不会支持那些偏向城市的法案和预算,那些不平等的法案也就不会通过。选举平等,既是其他权利平等的起点,更是一个关键的节点。

  所以,此次选举法向着同票同权的修正,如果有其他制度的配套,当然还有选举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将可能在中国掀起一场城乡平权革命。农民兄弟们用他们手中那张与城里人同等效力的选票,来争取到与城里人同等的权利。户籍制度的改革,"同命不同价"之类恶法的全面废除,城市投入的差距,都只能寄望于农民手中的选票。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1003/t991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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