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透露,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但这些建筑只能持续25-30年。(4月6日《中国日报》)
这种说法,和此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一位副主任的说法不谋而合:“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仅仅为30年。”这个寿命,不到英国建筑132年寿命的四分之一,不到美国平均寿命74年的二分之一。这个冷酷的事实,让《物权法》起草时争议的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的难题,颇具黑色幽默的色彩。
中国的建筑物应该活多久?按照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应该有70年;而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民居很显然不属于“重要建筑物”之列,但法定的年限最少亦应该满足50年的使用。然而,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建筑寿命50年罕见,30年则普遍。
从中国房子的价格看,现在北京四环内的普通住宅,每平方米4万元已并不稀罕。在欧美等国的房价“跌跌不休”的情况下,花3000万人民币,在美国可以购置一处庄园,永久产权的;在欧洲可以置下一座城堡,文物式的。而在北京的中心地带,却只能购买在楼房间距极近的“豪宅”,而且没有法定的永久产权。
每年,全球一半以上的水泥,都浇注在中国的土地上,而捆绑着祖宗三代人收入的房子,却只能维持30年。原因何在?不外如下几点:
其一,偷工减料。《北京科技报》曾报道,建设部特聘专家周磊表示:“现在全国相当多的建筑工程、资料在造假!”广东省质监局有人士直言:“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广州新建的商品房,最好还是不要买。因为这段时间建造的楼盘普遍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其二,结构性缺陷,由于建筑结构问题,有的钢筋混凝土的寿命不过25年左右。
其三,人为拆除。扬州那个刚刚爆料被政府“偷卖”了土地的小区,满算不过才8年,就面临拆迁的命运;而名动一时的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用了才7年,就要被爆破拆除。
那么,普遍不足30年的建筑寿命,是质量原因,还是“正常”?建设部的一份抽查结果表明:全国30多个省份的90多个城市中的180多个建筑工程,96.1%的合格。这似乎意味着,中国建筑远低于国际和法定标准的30年寿命基本合格。这样,很多人举三代之力购买不足70年的使用权后,实际得到的可能是被打了折扣的一个短命的建筑。
当然,将中国建筑的短命,放到目前这个特殊的语境下,就会发现,建筑物的短命,与其说是质量问题,毋宁说是制度问题,是房地产各种乱象的生命体征反应。对一个已经失去理性的行业而言,其实,寿命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大家追逐的,不过是一个注定要破灭的泡泡。但是,当泡泡破灭之后,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还是公众。
显然,无论是从维护公众权利,还是从维护社会稳定来说,从制度层面上消除这种短命现象,就成为当务之急。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提高民用建筑的耐久年限标准,加强相关执法与严格问责,还需要制定建筑物的拆除标准,决不能说拆就拆。这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产泡泡的出现,使之在法律的强力之下,尽快回归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