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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拆迁不力有罪 拆出人命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9日08:36  华商网-华商报

  杨鹏

  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山东胶州,福建泉州……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近三年来,全国先后发生八起拆迁户自焚或被活埋的悲剧,但当地主要官员无一人被问责;即使是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日前亦官复原职。但另一方面,政府官员因拆迁不力被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的,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的。(4月8日《南方周末》)

  “现在全国都在这摆着呢,把谁处理了?”一位官员的诘问提醒,为我们戳穿了“野蛮拆迁问责机制形同虚设”的残酷现实。而“拆出人命”没什么紧要,“拆迁不力”反倒有罪,面临调岗或降职,这样的现实只能告诉我们一个荒唐的逻辑:只要你有办法,哪怕是不择手段地“推进”了拆迁,就是有功之臣,即便导致了生命惨案,我们也要“保你”。这是什么?这等于是在赤裸裸地鼓励、助推野蛮拆迁!这等于在纵容更多的血泪拆迁!

  只要地方政府拿地的利益冲动不止,就难有真正的问责。或许,这才是关键!毋庸置疑,“拆迁”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驱动,这是公开的秘密。有利益,就会有不择手段,甚至有脱离人性的野蛮,所以,我们指望引入严肃的“官员问责”来遏制地方利益的冲动,使其成为改变拆迁乱象的砝码,并通过在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长期努力,得到充分的改善。遗憾的是,问责在此无力,约束在此脱缰。

  何以至此?这样的问责乱象,其实在问责制度中是可以找到苗头的。现在的责任追究,在制度设计上,其实存在很多问题,诸如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往往关系过密,缺乏第三方的客观评价等等,这导致了事实上“自己人问责自己人”的笑谈,不“高高举起、轻松放过”才怪!

  综观每起恶性拆迁事件,之所以最后少有官员被问责,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当事官员是服务于地方政府部门的,在这种状况下,又如何能指望地方政府去问责为自己利益而在“拆迁一线”奋战的官员?或许,他们也会担心,真的敢于像民意期待的那样,每出一起就严厉问责,那么,明天等待他们的,肯定是官员在拆迁的时候不会出力,这样一来,那些放不到桌面却很有甜头的地方利益,岂不是要大大受损?

  左手“问责”右手不管用,我们就必须考虑另外的思路。从处罚力度与威慑力而言,行政责任如何与刑事责任对接,构成真正的无缝隙责任追究网络(诸如“问责”与官员渎职罪的厘清与归位),就成为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了。

  在“渎职犯罪轻刑化”不良趋势下,有些地方过多地以“行政问责”代替“渎职罪”等法律层面的追究,而行政问责有时又搞得稀里糊涂,问来追去,结果竟然陷入“谁也没有错,谁也没负责”的荒唐境地。可以想象:对那些不肯下狠手、下死手,心中还怀有一些仁慈的拆迁执行者进行调岗、降职,搞“另类问责”,只会在拆迁领域形成“恶人驱逐好人”的结果,只会助推暴力拆迁力度和强度的升级,进而成为一次次挑战法律和民意底线的导火索。

  或许,我们无法苛求在整体问责乏力的情势下,拆迁领域的问责一枝独秀,但让百姓过有尊严的生活,拆迁领域的现状就不能再延续下去,问责亟须在此能够寻求突破,一方面,这是对于在拆迁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百姓及民意的回应,另一方面,也是规范权力在利益驱动下合法运作的必然。毕竟,在进步的车轮面前,“拆迁不力”有罪,拆出人命无责的荒唐逻辑,是一个极大的嘲讽与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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