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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林:“协调委”无法解决拆迁的主要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1: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盛大林

  日前,北京设立市级拆迁统筹机构排查违法拆迁(4月19日《新京报》)。

  诚如一教授所言,拆迁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区县,由市政府的领导来负责,有助于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然而,笔者以为,“各自为政”并不是拆迁中的主要问题。那么,征地拆迁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一,主体不适格。拆迁是为了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项工作理应由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即政府来做。而现在的拆迁,不少由开发商操作。

  二,程序不适当。土地虽然是国有的,但它的使用权属于拆迁户(在期满之前)。政府要重新出让使用权,必须先收回国有土地。可有地方政府在使用权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就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再次出让了,人为制造矛盾。

  三,评估不独立。拆迁纠纷大都源于补偿的争议。拆迁人说很公平,拆迁户说不公平,公平起见,拆迁的评估机构当然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

  四,强拆不合法。在拆迁纠纷中,政府与拆迁户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采取强制的手段。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必须强制拆迁,那也应该由法院来裁定。

  五,司法不救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侵害,怎么办?按理说,他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但法院却拒不受理征地拆迁方面的诉讼,也就是说,司法救济之路被阻绝了。

  很显然,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既不是“各自为政”的问题,也与拆迁主管部门的级别无关。即使北京市的“协调委”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而采取一些比较开明的措施,那也没有制度的保证,协调不妥还是会出问题。因此,拆迁问题的当务之急还是完善制度——我们期待着:公平合理的新拆迁条例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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