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伟
山东苍山县赤土门小学有9名教职工,其中5名老师花钱雇人给孩子教课,自己只是偶尔去学校看看。据介绍,这5位老师因家住县城,离学校比较远。县教育局表示,绝对不允许雇人教课,若有此种情况将坚决查处。(4月27日《齐鲁晚报》)
去年,代课教师成为了一个备受公众关注的名词,这些游离于编制之外的教育者的命运也牵动着国人的心。然而,这篇报道却为我们呈现了另一种极端情况的代课教师,他们不是受雇于学校而是受雇于教师个人。
正如当地教育部门所表示的———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我们抛开“不允许”的问题不谈,或许能够理解这种资源的配置并不是毫无合理性的。这里的农村小学老师每月工资1000元左右,每天要往返家里和学校,离家近还好,离家远交通又不便,如果正式教师坚持去上课,便要承受收入的微薄与奔波的辛劳。学校的校长又表示,有些代课老师比正式老师教课水平还高,带出来的成绩还好。
这种配置似乎造成了一种多赢的现状,正式教师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凭空多出来了一个岗位,甚至因为有些代课教师比正式老师教课水平高,学生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但是这个多赢中存在一项不公平,那便是代课教师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等价的回报。
那有什么办法既实现多赢又实现公平呢?很简单,需要雇人上课的教师应该让出岗位给代课教师。既然正式教师需要“雇人上课”,说明他从事这份工作有一定困难,而代课教师宁愿领取与劳动不对等的报酬也愿意上课,则说明他能够适应这份工作,同时他也非常需要得到这份工作。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将最有条件的人配置到最需要的岗位,这才是资源的合理配置。
然而,事实上教育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合理配置,正式的教师无须付出劳动却得到了报酬,代课教师付出了劳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仿佛是一个教师岗位养了两名教师。我们无法忽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工资是一种劳动报酬。如果真是如此,那正式教师没有付出劳动为什么获得了报酬呢?或许是“正式”二字成为了获得工资的资本,那支付给这些教师的工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吗?
答案很简单,正式教师是有编制的,对于他们来讲这份工作不仅仅是付出劳动并获得报酬,而且包含了制度福利。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出卖劳动报酬保留制度福利。或许从一定层面上可以说,是教育行业中的事业编制体制阻碍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在损害着代课教师的权益。
从大部分代课教师的“被清退”到此地教育部门的“坚决查处”,其思维仍旧是在维护编制的特殊性,其实,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应在师资的配置上逐步弱化编制的行政化思维,这样才能加强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